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照样被查处
8月19日22时39分许,陈某驾驶摩托车,沿福寿街由西向东行驶至福寿街与四平路路口西侧50米处时,被奎文交警查获。陈某声称,因为晚上有酒局,知道酒后不能开车,特意没有开车,骑了摩托车,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到了。经对驾驶人陈某呼气式酒精检测,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摩托车属于法定机动车范畴,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陈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