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8月14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走进沁阳市生态环境保护林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检察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及传单,为群众详细讲解全国生态日的由来及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带来的法律后果和损失,引导群众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鼓励群众发现线索积极举报,号召大家共同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践行者、贡献者,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下一步,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使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持续做好生态文明司法保护,进一步助推沁阳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