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从来怕认真
——陈寅恪晚年诗文论辩之我见
老榭 / 文
大家知道,这场笔墨官司是由释证陈寅恪晚年诗文引起的,时间是1983年到1985年。那时余英时已是耶鲁大学历史讲座教授、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是海外汉学界名副其实的“大人物”;而刘斯奋供职于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刚写完《白门柳》第一卷,对学术界而言属于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这是一场“小人物”对“大人物”的商榷。如果不是有关方面找不到更合适的人,如果不是偶然的巧合,这样的事情恐怕也轮不到他拿起笔来成就一件学术公案。
四十多年过去。拜注释家的多方考证和知情人的回忆所赐,当年双方分歧之处,即陈寅恪晚年诗文所涉背景和究竟义,大部分已经水落石出,即使个别不能最终敲定,但也无碍。至此,这件围绕陈寅恪诗文释证的公案可以下一断语:刘斯奋是仗义执言,他的反驳所提供的解释多处都比余英时确当;刘斯奋也一语道破,余英时是借陈先生的“晚年心境”宣说自己的“兴亡遗恨”。
一
我所以说仗义执言,还有一重意思在内。不仅指刘斯奋所执之言,解陈寅恪诗更有道理,也是指刘斯奋起而辨证本身更包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任侠之气。像大家知道的那样,建国后经历多场政治运动,尤其像反右与文革对与现代革命无涉的知识分子伤害极大。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初虽然实事求是思想解放,但学界中人或者心有余悸,或者爱惜羽毛,多不愿卷入与政治立场脱离不了关系的笔墨论争,更何况论争的对象是史学大师陈寅恪的晚年诗文。相对于海外学界,大陆的舆论口碑是处于“弱势”的,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软实力”不足够。而余英时的文章一纸风行,影响颇大。看着陈寅恪被描绘成一个自1949年大陆政权易手之后即悔恨当初不去台湾,与中共政权悖心悖徳,从此充满明遗民式的悲愁苦恨的形象,当时的文教领导人深觉不妥,但以大陆的“弱势”,多少是陷于“蜀中无大将”的境地。虽然刘斯奋写商榷文章这件事,与海外的学术方式有所不同,但将之当作“执行党的决定”的“全力布置”的结果,显然是违背事实的。我想强调这件事被人忽视的另一面,就是刘斯奋对陈先生晚年诗文的个人解悟。在与余英时解释和引申不同的大部分诗文,刘斯奋的解悟是尊重文本,依循古典诗的解释惯例和规范而有文本根据的个人理解。即便仍有文意的可商之处,但是大处站得住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刘斯奋当年秉笔著文,我说他是仗义执言。
至于“布置”的问题,我以为是涉及到当时学术方式与体制。不能因为事情关联到官员,就一笔抹倒,就戴上“党的决定”的帽子,就根本不是学术。海外学人对大陆学术的偏见、蔑视和莫名其妙的自我傲慢,与这种不能理解大陆的学术方式和体制关系甚大。就论争这件具体事情,如果不是文教领导人觉得不妥,那刘斯奋也没有可能读到当时罕有流传到大陆的《明报月刊》,自然也不会参与。而我们今天知道,反驳的“任务”并非落到他的头上,刘斯奋并非接受什么“授意”而写作,完全是他读到余英时的文章而不能接受余英时的结论,才奋笔作文的。大陆与海外,社会基本制度不同,由此而学术方式和学术体制也有差异,本无定于一尊。具体到学术问题,还是要摆事实,讲道理,带上了先入为主的意识形态的偏见,对澄清是非追求真理是无所助益的。不论是因为学术方式和体制的差异而傲娇,还是因此而丧失信心,自觉矮人一等,都是毫无必要的。就论争这件具体的事情而言,倒是由于首先引起文教领导人的注意而因缘际会,使得本有深厚旧诗教养的年轻才俊有施展才华的机会,有“英雄莫问出处”的优长。

二
余英时是海外汉学里有大成就的学者。我读他的文史专著,如《红楼梦的两个世界》《方以智晚节考》《士与中国文化》《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还有《论天人之际》,获益良多。他博学而史识宏富,疏证绵密,条分缕析,读这些书不仅给我启发,而且深感理智的愉悦。但是余英时也是有强烈政治偏见的。台湾学界誉他为“以天下为己任的‘士’”。(李奭学语)而他的政治偏见就随着他“以天下为己任”的学术议论文字强烈地宣泄出来,及于台湾社会发展不在此论,而及于大陆的就以这本《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最为显露。他的政治感觉敏锐,首揭释证陈先生晚年诗文为创获,将他自己的政治的“兴亡遗恨”代入陈先生晚年的沧桑之感,影射大陆中共政权灭亡中国文化。由于他的释证罩着一层学术的外衣,着实能蒙蔽坊间一时的眼目。而刘斯奋的两篇商榷文章,无异于直指要害,一语道破。商榷过后多年,余英时只是坚持己见。除了借陈寅恪的诗语称刘斯奋的商榷为“弦箭文章”,旁敲侧击质疑为“党的决定”,质疑他为“大陆官方学术”的代言人之外,从没有正面回应刘文的关键解释。这是很说明谁是谁非,谁更贴切文本真实的。如今四十年过去,刘斯奋对余英时释证的关键两点质疑,还是屹立不倒的。
第一,陈寅恪晚年诗文并不存在所谓的“暗码系统”。“所谓‘暗码系统’纯粹是余先生臆造出来的、以便于对陈先生的诗进行随心所欲的曲解的一种欺人之谈。”(见《陈寅恪晚年心境的再商榷》第33页)盖“暗码系统”说,是余英时释证陈先生诗文的思想观念和方法论的基石。余英时既要在解释陈先生诗的时候渗入自己的“兴亡遗恨”,则必求一方法将政治偏见带入陈先生诗中,“暗码系统”说就是通达此目的的捷径。究其实,余英时所指的“暗码”,不过是旧诗修辞的惯例。余英时故神其说,蒙蔽浅人。辩驳了所谓的“暗码系统”说,人们也就容易明白余英时的解说的问题在哪里了。正如刘斯奋说的那样,余英时的臆造臆解陈诗,“把许多根本不属于陈先生的意思硬塞给陈先生,从而严重地歪曲了这位著名学者的形象,也不利于对这位史学家的真正研究。”(第43页)
第二,陈寅恪晚年诗文的沧桑感概、经历坎坷挫折未尽才华的叹息伤感、乃至对中共政权的政策做法不解不满而讥刺暗讽,等同于怀念国民党统治、伤悼国民党政权覆亡,进而视陈先生为愧悔余生的国民党政权的孤臣孽子,这个逻辑是不成立的。陈先生晚年与时流在文化价值观方面格格不入(事实上,并非仅新中国才如此,自新文化运动以来就一直存在。用他的话说就是“今日我侪皆苟活”),还有多场政治运动的冲击,更兼人生的晚年伤病衰残,诗文多有颓唐伤叹和沧桑感概,存在自己的“晚年心境”。解读陈先生的“晚年心境”,本应实事求是,还以本来面目。然而,余英时的释证则由沧桑感概引申推衍为对国民党政权的好感和伤悼,这就将党派立场拉扯进来,借陈先生诗文为逃到台湾的国民党政权说好话。从解释学的角度看,余英时的释证是过度的释证。刘斯奋当年的商榷早就指出余英时的毛病:“余先生在论及陈寅恪先生上述的‘心境’的同时,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国民党政权牵扯进来,谈论陈寅恪先生对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的覆亡如何充满伤悼,对自己当初没有逃离大陆如何后悔不已,又如何象明末遗民拒不仕清那样坚持为国民党‘守节’。以及日夜盼望台湾的国民党能卷土重来,盼不到时又如何借著书立说来寄托哀感等等。”(第2页)
陈寅恪一生坚守自己“思想囿于咸同之世,议论近乎湘乡南皮之间”的文化立场。无论对国民党还是对共产党的所作所为和相互斗争,他在中国现代历史的大变局中始终是一个旁观者。虽有接触两党人物和官员,但始终与实际政治置身事外。从这个角度看陈先生在政权易手之际的去留,应当还原为一个学者的个人生活的选择问题。他之南迁岭表而栖,既不表示他对新政权投下赞成票,同样历经犹豫或打算准备离去大陆,也不表示他对旧政权投下赞成票。陈寅恪在易代之际的一切所做,只不过是一个局外人托身寄命的个人选择。当年余英时刘斯奋就如何解释陈诗文去留之意的辩论最为激烈、对峙最为明显。今天看,还是刘斯奋所说距离真相较为接近,而余英时偏见甚深。

三
陈寅恪是近世史学领域的旷世奇才,他的成就和贡献在他活着的年代就深获肯定,而他对所宗奉信仰的文化价值始终不渝的坚持以及在大变局时代坎坷的身世,在现代学术文化史上构成一个巨大的存在。如何看待和理解这个巨大的存在,至今依然不是一蹴可就的。四十年前的论争就显示刘斯奋和余英时在这一点上有着明显的差异。余英时更多地将陈寅恪看成是一种政治性的文化价值的完美化身,而刘斯奋更多地将陈寅恪看成是正直的学者,视陈先生为既有尊重事实的美德,也有作为“人”的种种复杂性。(第3页)余英时所取的态度是偏乎观念化和绝对化,而刘斯奋所取的态度是偏于平实和客观的。两相比较,我认为刘斯奋的看法更为可取。
我这样说并不是一笔抹倒余英时释证陈先生晚年诗文的所有发明,他对陈先生诗文典故细节的摘发是时有可取的;而是他所采取的态度使得他一味关注陈先生诗文消极低沉和哀伤的诗句,加上深文周纳,就能随心所欲将己见己意借陈先生之名而出,而对陈先生晚年比较正面、喜乐和积极的诗句毫无理会。这一点,刘斯奋商榷文章结集的《序》也已经指出来。我以为是十分有道理的。
陈寅恪生活于大变局的时代,与他无与伦比的史识史才发而为史学宏论往往为不刊之论不同,他对当下社会的观察议论往往可商可讨。世人往往看到前者而无察于后者,而墨识于心者就能够借用他的学术声威在他表达对当代社会观察议论较多的晚年诗文下功夫,使坊间误将这些陈寅恪本来可商可讨的观察议论以为不刊之论,为己所用。回顾四十年前由余英时释证陈寅恪晚年诗文而兴起的“陈寅恪热”,是存在这方面问题的。而刘斯奋商榷之初就倡导既尊重陈寅恪又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和态度,如今看来还是刘斯奋有先见之明。

刘斯奋:著名作家、书画家、文学理论家,其长篇历史小说《白门柳》获“茅盾文学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