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持续高温天气,孝义交警阳泉曲中队全体民辅警依旧坚守路面一线。中队领导带头落实,深入推进“夏季行动”,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放松,同时利用早、晚时段进行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在中午等高温时段以巡逻执勤为主,全力以赴做好高温天气下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保畅工作,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8月9日早7时18分中队民辅警在国道340线例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晋K2**5X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入民警视野,在与驾驶人靳某交流的过程中,发现靳某身上带着些许酒气,随即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了检测,结果为3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又因该车是营运车辆,驾驶人靳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了解,靳某于前一天晚上喝了些白酒,以为睡一晚就没事了,没有想到被交警查获。依据相关法规,靳某将被处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得知自己驾驶证将被吊销时,靳某情绪激动,后经中队民警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靳某接受了处罚。
吕梁交警提醒广大司机不要轻视“隔夜酒”,尤其营运车辆驾驶人承担着比非营运驾驶人更多的责任,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触碰酒驾“高压线”,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