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化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8月15日,我国迎来首个“全国生态日”,稷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稷山分局开展了“8·15生态日 以‘公益之名’守护生态之美”为主题的公益诉讼宣传活动,并就如何提高全社会生态意识、增强全民生态保护自觉制定宣传活动方案。

活动现场,干警们拉起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认真介绍首个“全国生态日”,耐心解答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相关问题,引导群众树立保护野生动植物观念,动员他们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并鼓励群众监督举报破坏生态违法行为。活动共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宣传手册200余份。同时,现场同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稷山分局工作人员查看了民乐园水系水质情况等。

首个生态日宣传只是起点,生态保护没有终点。下一步,稷山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宣传工作,努力提升群众生态保护自觉性,全力营造全民保护、共同守护的生态理念,为生态保护贡献检察力量。(供稿 王彩云)
来源:稷山县人民检察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