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慰问金背后的思考
特约作者:饶晓辉(江西)


转眼间,“八.一”建军节就已经过去了半月有余,但有关“八.一”拥军优抚政策话题的议论声,却一直不绝于耳,甚至说是耿耿于怀的抱怨,也不为过。
这些年来,特别是自2018年4月18日国家成立退役军人事务部后,随着省、市、区(县)各级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成立。一个尊崇军人、尊重关爱退役老兵的正能量,已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从退役军人身份信息登记造册,到挂光荣牌匾及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等一系列暖心之举,无不令这些曾经血洒疆场的钢铁儿女“泪流满面”。这一切的一切,足以说明,祖国和人民终究没有忘记我们曾经为国防建设所做出的奉献。

随着拥军优抚政策的不断深入完善,各地在每年的建军节期间,都会组织对所辖区内的驻军部队和退役老兵进行走访慰问。这其中,尤为各机关团体或在编在岗的企事业单位退役军人最有感受,因为他们均能获得相关部门发放的200元一600元不等的老兵关爱基金。然而,在基层农村中的退役老兵,却被成了“遗忘的角落”。对于“八.一”优抚慰问,国家虽然只是希望各地视实情而定,并没有强制要求。但这样的做法,令最底层的农村退役老兵颇有微词。为什么同一个区域的退役军人,有单位、有编制、有稳定收入的一族,单位既组织茶话会,还有发放几百块钱的慰问金?反倒是最需要帮助,生活较为拮据的农村退役军人,享受不到这样的待遇。难怪那些底层老兵牢骚满腹,“当初在战场上训练场上,我们农村兵也不是孬种呀!”

凭心而论,他们的“怨言”也并无道理。虽说我多少也能享受到这样的“红利”,但还是觉得这样有失公允,说重一点是一种歧视。真心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够考虑周全,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善待每一位老兵兄弟,莫让他们“心伤流泪”,使崇尚尊军真正落到实处。
(图片选自网络)

作者简介:饶晓辉,笔名:筱野,网名:竹林听雨,江西抚州东乡区人。1981年10月至1985年10月在福建厦门某部服役。1982年开始文学写作,先后在《解放军报》、福州军区《前线报》以及厦门、泉州等新闻媒介发表稿件。1992年南下广东汕头,就职于一家工艺进出口公司,任公司中层管理。期间,在《羊城晚报》、《汕头日报》、《特区晚报》等发表各类稿件千余篇,并被南方报业集团《汕头特区晚报》聘为特约记者。都市头条采菊东篱文学社特约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