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主席的《小说艺术课》写得太好了。跟曹文轩、格非、毕飞宇的写法都不同,格非重学术,讲究出处,像论文;毕飞宇结合自己的创作,重细读;您的特点是博览群书,信手拈来,成竹在胸,将若干作品融会贯通。你们这几位的创作学方面的著作,都是非常宝贵的当代作家的杰作
——深圳作家协会副主席知名评论家于爱成
我是甘肃宋亚平,是冯积岐老师的忠实读者。冯老师不但著作等身,而且作品质量很高。他的长篇小说《村子》我读过多次,并向多人介绍过。他的创作心得《小说艺术课》出版了,祝贺!这部作品对于写作者来说,是技术指导,也是阅读指南。其中分析名作的文字,让我们明白写作的技法,也明白名作是怎样完成的。所以,入手这部作品,对提高写作技能,领略名家风采,很有帮助。
——甘肃青年作家宋亚平
对喜欢读小说和喜欢写小说的人,这本《小说艺术课》都是值得细读的。这里面大都是内行才能看出、才会讲究的门道。冯积岐写了四十多年小说,出版了十多部长篇,发表了三百多篇中短篇,眼光、经验都别具一格。什么是好小说,如何欣赏小说,如何写好小说,这本书都会给有心人很好的启发。
——北京作家夏放

第八章 开 头
小说的开头,就像作者抬起脚,迈进一道门槛。这道大门,既然设定了门槛,要迈进去,就要有勇气,有力气。有人说,长篇小说一定要做到虎头豹尾猪肚。言下之意,开头要像虎头那样威武。以色列小说家奥兹说过:“开始讲故事就像是在餐馆里和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调情。”我以为,小说的开头,未必像老虎一样,张牙舞爪。你的小说结构决定了你在小说开头所定的调子,就像一首乐曲,该用C调还是G调,是由结构、内容等要素确定的。研究者发现,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妮娜》的开头在最初的稿件中是从“奥布浪斯基家里,一切都混乱了”开始的,那句“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是定稿时确定的。作家将开头写了撕掉,撕掉又写,屡见不鲜。
《红楼梦》的第一回是:“甄士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曹雪芹没有直接从大观园写起,而是从甄士隐写起,引出了贾雨村。不是作者故意这样绕,他以贾雨村之口,给这部作品定了调子。《石头记》也罢,《情僧录》也罢,《金陵十二钗》也罢,《红楼梦》也罢,究竟作者叙述的故事是什么?“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作者直白的言明了,他写的是什么,而第一回末尾的一首“好了歌”,则道出这部作品的主题:色。空。这个开头,并非奥兹所说的男女调情,而是调情的“成果”。曹雪芹一开初,就亮出了底牌。
而《金瓶梅》的第一回是“西门庆热结十兄弟;武二郎冷遇亲哥嫂”。这个开头,和《红楼梦》大不一样。热结和冷遇都是为了人物出场。《金瓶梅》中那么多人物,故事千丝万缕,如何使人物出场?作者设置了两个“局”,“热结”是一个局,“冷遇”是一个局,通过这两个局的设置,主要人物西门庆、潘金莲、瓶儿、月娘都上了场。第一回,不仅迈进了门槛,而且将门洞开,使读者先扫一眼门内的风景,让身心舒畅的、十分可人的风景,吸引读者的眼球,读者才有进门去看看的欲望。这是作者结构作品的技法和需要。如果把这样的开头浓缩为修辞手段,这个手段就是先果后因。接下来,作者讲述任何人的故事,也不显得突兀了。
十九世纪、二十世纪欧美现实主义作家的长篇小说,尤其是史诗性的长篇巨著,开头的进入都比较慢,笔触都搭的比较远,比如雨果的《悲惨世界》,一开篇并没有从主要人物冉·阿让写起,而是绕到了米里埃尔先生——一个75岁的主教,从主教写起。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哥医生》一开篇从日瓦哥家死了人进入故事。而萧洛霍夫的《静静的顿河》,则是从顿河两岸的环境写起,从麦列霍夫的家族开始讲述故事。这样的开头,对读者的耐心是极大的考验,当代作家已经摒弃了这种写法。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开篇就写道:“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多年以后”这个将来时把布恩迪亚上校推到远处,留下了一个悬念,而“回想”一词,引出了布恩迪亚的父亲,开始叙述他的人生历程。时间又到了过去时,一开篇,时间和空间的转换,为人物出场铺平了路,也使读者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作者接着写到:“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多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卵石洁白光滑如史前巨蛋。”作者顺理成章地从马孔多镇写起,使布恩迪亚上校的父亲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进入故事。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就在于:没有一开头就写何赛·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故事,而是从他的儿子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写起。这就如同《金瓶梅》的第一回,本来是写潘金莲的,却先写瓶儿。这是绝妙之笔。因为,一开篇,马尔克斯就调动了读者的想象力:多年以后,是什么年代?为什么奥雷布恩迪亚上校要面对行刑队?他和他的家族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马尔克斯却放置下这个悬念,笔锋一转,转向了奥雷里亚诺的父亲的故事。
《百年孤独》在开头就表明了这部小说叙述的节奏、情调和速度。
格雷厄姆·格林的长篇小说《恋情的终结》,被福克纳称为“我这个时代里最真实也最感人的长篇小说之一——在任何人的语言里都是如此。”这部小说是这样开头的:
故事没有开端,也没有结束:作者从自己的经历中选择那个让其回顾以往或者前瞻未来的时刻,完全是任意的。有些职业作家,在被人们认真注意到的时候,曾因他们的写作技巧而受到过赞美。我用“作者选择”这样的说法时,口气里所带的便是这样一类作家会有的那种并非很确切的自豪感。但是,事实上是我自己选择了一九四六年一月那个漆黑的雨夜里在公共草坪上看到亨利·迈尔斯顶着一片滂沱大雨打斜刺里走过呢,还是这些景象选择了我?依照这一行当的惯常做法,我从这里写很方便,也很正确。可是,如果当时我信某位天主的话,我也会相信;有那么一只手在拽着我的胳膊时,示意我说:“去同他打招呼吧,他没看见你。”
因为不然的话,我怎么竟会去同他打招呼呢。如果用“恨”这个字眼来说人不算太过分的话,我是恨亨利的——我也恨他的太太萨拉。我想那天晚上的事情过后不久,亨利也开始恨我了,就像他一定曾经恨过自己的太太及另外那个人一样。所幸的是,那时候我们都不相信另外那个人的存在。所以说,这个故事所讲述的与其说是爱,倒不如说是恨。不过,如果我碰巧说了亨利和萨拉什么好话的话,读者也大可以相信我;我是在抵制偏见,因为我喜欢写出接近于真实的东西,甚至于发泄自己接近于仇恨的情感,这是我的职业自尊心之所在。
可以看出,格林的这部长篇小说的开头是费了心机的。小说用第一人称叙述。依叙述者所说,如果用“惯常的写法”,作者可以让叙述者从恋情的开始写起,可是,作者的开头,不是“惯常做法”。不是“故事没有开端,没有结束”,而是作者这样的开头,一改“惯常做法”,从一开头,故事就在进行着,在进行之中。在开头,叙述者就进入了故事,就和故事中的主人公之一“打招呼”。既然两个人已经打了招呼,有了交集,接下来,故事就顺理成章地展开了。
这个叙述者是谁?他要和谁去“打招呼”?他们是什么关系?他们之间有什么纠葛?随着一系列的追问,读者自然被叙述者牵着手向前走。在开头,叙述者已经交待了,他去打招呼的是政府公务员亨利·迈尔斯,叙述者是小说家莫里斯·本德里斯。莫里斯因为创作的需要,结识了亨利·迈尔斯和他的妻子萨拉。在和夫妻二人的交往中,莫里斯和萨拉产生了恋情,而且两个人爱到了极其疯狂、肆无忌惮的地步。萨拉不顾及生病住在二楼休息的丈夫,竟然在一楼和莫里斯颠鸾倒凤,翻江倒海。也许因为莫里斯对萨拉爱之极深,他最担心的是情人关系的终结。在二战的战乱中,两个人还是分手了。两年后,莫里斯和萨拉再次相遇,他猜测,萨拉和他分手的两年中有了新欢,于是雇佣私人侦探跟踪萨拉,试图找出萨拉的新情人。后来,莫里斯获取了萨拉的日记,从萨拉的日记里,莫里斯才知道,在他离开她的两年间,萨拉没有爱上任何人,而是对他爱得很深,很真诚。莫里斯开始悔恨自己的猜疑和嫉妒,悔恨自己对萨拉的误解和情感上的背叛。当他觉得他重新爱上萨拉之时,萨拉患病去世了。使读者意想不到的是,第二次,莫里斯爱上了萨拉之后,莫里斯和萨拉的丈夫亨利的关系更加密切了。
阅读分析作品的内容,从中可以看出,小说的开头,就像旅游景点那个举着牌子,边说边走的导游,他给你言说的只是你要去观看的景点,至于说你看到了什么,是你自己的事。这个开头并非是小说的内容概述,小说的内容并非莫里斯在开头所说的:“与其说是爱,倒远不如说是恨。”也并非是莫里斯发泄接近于仇恨的情感。因为,小说围绕着莫里斯和萨拉的情感纠葛展开,深刻地描绘出了两个人极其复杂的情感,诸如:嫉妒、猜疑、怜惜、焦灼、困惑以及恨。况且,对于恋爱中的男女来说,恨是爱的另一种表达,莫里斯即使对萨拉的恨,也是爱到极致后一种痛苦的情感,不是莫里斯在开头所说的那种“恨的宣泄”。格林在作品的开头之所以这样写,是为了紧紧地揪住读者,调动读者的探究——莫里斯为什么恨萨拉?恨亨利?亨利为什么恨莫里斯?莫里斯为什么要在此来宣泄?即使读者不被这些为什么纠缠,也必定想知道,“那天晚上的事情”究竟是什么事?“那天晚上的事情”是一个必须解开的悬念。
当读者读完这部作品后,才明白,作品的内容不是作者在开头所说的“从自己的经历中选择的那个可以让其回顾以往或者前瞻未来的时刻,完全是任意的。”作者讲述的故事不仅不是任意的,而且是精心安排的,也不只是宣泄恨的情感。所以说,这个开头有“一石三鸟”的用心;一是调动读者的想象力。二是制造悬念。三是故意“歪曲”故事内容,使读者领略意想不到的结果。
故事进入快,一开头就设置悬念,是当代不少作家的小说的开头方式。
英国小说家伊恩·麦克尤恩在长篇小说《阿姆斯特丹》的开头这样写道:
莫莉·莱恩生前的两个情人站在火葬场礼堂外等候着,二月的寒气扑面而来。以前他们曾说过,但他们想再重复一次。
“她从来就不知道是什么病让她如此无助。”
“知道时已经太迟了。”
“病来如山倒啊,她根本没有准备。”
“可怜的莫莉。”
“是啊。”
可怜的莫莉。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当她在多尔切斯特烤菜餐馆外举手喊住一辆出租车时,胳膊一阵麻痛,这种感觉让她刻骨铭心。
作品一开头,主要人物就出场了。一个叫莫莉·莱恩的女人和她的两个情人出现在火葬场。从莫莉·莱恩的两个情人简短的对话中就可以判断出,这是两个同样虚伪、冷漠、做作而无情的男人,他们谈论他们共同的情人时,口气如同两个不相干的人路遇之后相互说:“今天天气好。”“就是。”通过这两个人的对话,这两个人性格的基本面貌就呈现在读者面前了。这是一个隐去了作者、纯客观的场景。接下来,作者介入了:“可怜的莫莉。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作者摆出了讲故事的架势。小说开门见山,一开头就交待了两个男人与死者是情人关系。他们是怎么样的两个男人?他们是如何拥有莫莉·莱恩的?这两个男人之间是什么关系?他们的人生境况如何?既然悬念设置了,故事开始了,解开悬念自然成为了这部小说的主旨。这个开头,似乎没有什么新意,但它却诱惑你读了开头,就有了继续读下去的欲望。当你读完整部小说后,才会明白,这不是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的简单的爱情故事。这是一部有关人性的黑暗,有关人的堕落,有关人的绝望和现实对人的威胁所带来的危机的小说。小说的内容十分深刻。小说没有停留在情感层面和道德层面,而是涉及到了人性层面、社会层面、心理等层面。这两个男人的共同情人莫莉·莱恩只是把这两个男人拽住的一双手——右手牵着一个男人,左手牵着另一个男人。小说的着力点并没有在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纠缠中。当你读完小说之后,就会明白,小说开头,两个男人淡然、漠然的对话是他们性格的必然。可以说,小说的开头给两个男人的故事定好了基调。小说开头的基调决定着小说的命运。好的小说家,在下笔时就把控了小说的基调、节奏、氛围和走向。
库切的长篇小说《耻》的开头,是有其用心的,是另外一副面貌:
他觉得,对自己这样年纪五十二岁,结过婚又离了婚的男人来说,性需求的问题可算是解决得相当不错了。每周四下午,驱车赶往格林角。准两点,他按下温莎公寓楼进口处的按钮,报上自家姓名,走进公寓。在113号房门口等着他的是索拉娅。他径直走进气味温馨、灯光柔和的卧室,脱去衣服。索拉娅从卫生间出来,任浴衣从自己身上滑下,钻进被单,在他身边躺下。“你想我了吗?”她问道。“一直都想着啦。”他回答。他轻轻展开她的双腿和胳膊,吻她的乳房;两人做爱。
开头的这一段叙述是客观的,客观到冷漠、冰凉。写两个人做爱,毫无激情不说,如同两个人都去厕所里去解了一次手,只是解决了一次生理需求。这个开头,只是一男一女做爱的一个镜头,而且信息很少:一个是五十二岁的单身男人,一个叫索拉娅的女人。
也许,正是因为,信息太少,文字很冷,读者才会有读下去的想法产生。
库切在后面的叙述中告诉读者,这个和索拉娅上床的男人是一个叫卢里的大学教授,索拉娅是一个年轻的妓女。在《耻》这部长篇小说中,有好几条线索:卢里和索拉娅的交往;卢里和他的女学生梅拉妮的不伦之爱;卢里和女儿露茜僵硬的相处;等等。为什么库切要从卢里嫖妓作为小说开头?卢里的嫖妓并没有把卢里推上道德的审判席,他只不过是为了解决“性需求的问题”,这也不是卢里的“耻”。从开头这一段,我们可以读得出卢里的性态度、性观念,——对于卢里来说,性和情感无关,只是人的生理需求。更不能将卢里的性活动和爱挂钩,卢里心中没有爱。足以说明,卢里是一个冷漠的人。这个开头就给作品打开了窗户,使读者窥见了房间里的摆设:这不是有关情感的小说。因此,作者给小说命名《耻》不是只道德层面的羞耻,而是有更复杂更深刻的含义。
卢里和他的女学生梅拉妮发生性关系时,他感觉到了梅拉妮对她的配合——这也符合女孩儿对性的渴望,因此,卢里似乎也有了一个正常男人应该具有的激情。可是,这种激情像牙齿一样短,很快地熄灭了,——库切的这一笔很人性,但并非为卢里开脱。我觉得,库切这样写,一是给作品开头卢里冷漠轻减了一点份量;二是,没有把“耻”仅仅圈定在卢里和女学生梅拉妮的不伦之爱上。固然,卢里睡他的女学生,是一种耻辱。可是,我以为,“耻”的要义是人性之耻,民族之耻,不仅仅是道德所涵盖的——库切不会那么浅薄的。库切在小说第三部分所设置的情节,是“耻”的核心。卢里的女儿露茜在农场附近被三个黑人轮奸,而其中还有一个孩子。卢里也被三个强奸者打伤。对于女儿被轮奸,卢里没有上去制止暴行,他认怂了。在被轮奸中,露茜并没有反抗,露茜的软弱和恐惧,不仅不令人同情,反而觉得恶心,羞耻,而且,露茜竟然怀上了黑人的孩子,这件事竟然不了了之,这才是耻,真正的耻。这里牵扯到种族问题。当年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耻辱,由后世的白人进行了偿还,这是一种报复之耻,也事关人的恐惧、软弱、怯懦和为了生存所付出的代价——耻。卢里在作品结尾的作为以及精神脉像和作品开头那一段简略的文字对他的定位是一致的。
当然,库切的《耻》和他的其它几部长篇小说一样不是人物众多、情节复杂、有长度、有广度的小说。库切的小说不是靠故事情节来占领艺术高地的,他的小说闪光之处在于精神高度、思想深度。由于《耻》不是一部致力于讲故事的小说,篇幅也不长,所以开头的切入不是很远,可以说,是近距离的直接进入。
短篇小说的开头和长篇小说大不一样。
百年以来,短篇小说有两条明显的脉络:一条是以契河夫、莫泊桑为代表的现实主义路子;一条是以卡夫卡、博尔赫斯等作家为代表的现代主义路子。因为,他们对小说的理解不尽相同,追求不一样,所以,在小说创作中,其艺术风格有很大的差异,这不只是形式问题,而是各自的艺术美学观所决定的。
我在前几章说过,契何夫的短箱小说,一开头,人物便在动作之中。比如:“一个极瘦的、矮小的乡下人,穿一件条子花的麻布衬衫和一条打补丁的裤子,站在预审官而前。”(《凶犯》)“当她还比较年青、比较美丽,嗓音比较响亮的时候,有一天,她的捧场人尼古拉·彼得罗维奇·考尔巴科夫坐在她那消夏别墅的楼上房间里。”(《歌女》)“有两个误了时辰的猎人在米罗曼诺西茨果村的村郊,在村长普罗科菲的堆房里过夜。”(《套中人》)。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也是这样的,作品一开头,人物就在行动之中。“戈代维尔周围的每一条大路上,都有农民带着妻子朝这个镇走来,因为这一天是赶集的日子。”(《绳子》)“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洗礼》)“席散了之后,男人们在吸烟室里聊天。他们谈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继承,一些稀奇古怪的遗产。”(《等待》)“萨博一进马丹维尔的那家酒店,大家就先乐了。”(《泰奥迪尔·萨博的忏悔》)。
对于短篇小说来说,找准一个开头,是非常关键的事情,笔触搭的太近,或者太远,都将影响短篇小说的整个进程,影响小说整个布局、构架,以至影响作者想要表述的小说内容。一开头,让人物动起来,也就是说,人物在行动之中。人物的行动,决定了小说的基调,决定了小说的速度和节奏。契诃夫、莫泊桑他们深谙短篇小说创作之道,他们的短篇小说大都一开头,人物就进入了角色,就行动起来了。人物一旦被作者推上舞台,即刻表演。这样以来,不但进入快,也略去了人物在行动之前,与小说的内容、小说主题无关的枝蔓;也就是说,从一开头,人物就聚焦于镜头之中。后世的契切夫的继承者们,大都用人物的行动拉开了短篇小说的幕布。
当代以色列杰出的小说家阿摩司·奥兹在短篇小说创作中有不凡的建树。他的短箭小说《继承人》是这样开头的:
这个陌生人并不陌生。从第一眼起,如果说真是第一眼看见他的话,他外表中的某些东西既令阿里耶·蔡尔尼克反感,又对他有吸引力:阿里耶·蔡尔尼克觉得记住了他那张脸,那近乎垂至膝盖的双臂,但记忆有些模糊,好象很久以前的事了。
小说一开头,那个叫阿里耶·蔡尼克的男人就行动起来了。他既是小说中的一个视角,也是陌生人的见证人。小说的第一句话:“这个陌生人并不陌生”是肯定之否定的句式,接下来,作者很直捷地叙述。小说的叙述没有脱离阿里耶·蔡尼克的视角,一直到第二章才停顿下来,叙述阿里耶·蔡尼克的往事。阿里耶·蔡尼克所见到的这个陌生人之所以并不陌生,因为此人是阿里耶·蔡尼克家的“亲戚”,他到阿里耶·蔡尼克的家里来,不怀好意,是来算计阿里耶·蔡尼克九十岁的母亲的,而且算计成功。这是一篇揭示人性缺陷的小说。因为小说的开头进入快,语调轻松,小说一直在轻松的基调中完成了严肃的主题——也可以说是对人物麻木愚钝的讥讽。
爱尔兰小说家威廉·特雷弗堪称短篇大师,他的短篇小说《三人行》开头写道:
在斯奇勒家的台阶上,褐色的前门两旁是彩色玻璃,西德尼脱掉塑料雨衣,抖掉上面的雨水。他径自走进小小的门厅,顿了顿,用一条手帕擦去脸上的雨水,摁响里屋的门铃。
特雷弗的短篇小说开头,和契诃夫、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开头没有二致——一开篇,人物便上场,便动起来了。这个短篇的进行时很短——从西德尼进入他的女朋友薇拉家开始,到从薇拉家出来,仅仅几个小时。可是,小说进行时长达二十五年。在这一万字的短篇小说里,特雷弗叙述了西德尼和薇拉二十五年来的曲折情感历程,揭示了薇拉和其父亲情感上的痛感所在,揭示了两个恋人为什么不能走在一起的原因。为什么开头要从西德尼走进薇拉的家写起?因为二十五年来,西德尼无数次走进薇拉的家,给薇拉家干活儿,因为薇拉情感上历经的创伤一直没有弥合,使她始终没有和西德尼走进婚烟的殿堂,而西德尼从二十岁开始爱上薇拉,二十五年了,没有放弃薇拉。薇拉的家,对他来说,就是一道门槛,他能走进这个家,却迈不过情感的门槛。原因并非是薇拉和父亲不喜欢西德尼,而是他们内心深处有一个难以解开的“结”。这个开头,牵动着小说全篇,西德尼摁响门铃走进这个家之后,将面对什么?小说的开头其实就是一个悬念。
美国作家理查德·耶茨也是一位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的短篇小说继承了海明威明朗、简洁的风格,作品有一种感伤、忧郁的情调,其短篇小说,是美国人生失败者的生活史、精神史,他的短篇小说《一点也不痛》,开头写道——
麦拉在车后座上挺直腰,推开杰克的手,抚平裙子。
“好了,宝贝,”他笑着低声说。“我是说真的,松手!”
他的手收了回去,无力地搁在那里,但胳膊还是懒懒地搂着她的肩膀。麦拉没理他,只望着窗外出神。……”
小说叙述,年轻的女人麦拉和她的情人杰克去医院看望麦拉垂死的丈夫的全过程。从开头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两个人不同的精神面貌:麦拉神情木讷、呆滞、情绪低落,而杰克充满欲望,心思在麦拉的身体上,而且,蠢蠢欲动——他的手已经伸进了麦拉的裙子,不然,不会有“抚平裙子”这一句。麦拉的丈夫已经久病不起,不久于人世了,尽管,麦拉有情人杰克陪着她,照顾她,可是毕竟夫妻一场,她还是牵挂着丈夫的。尽管,杰克陪她去看望她的丈夫已经成为一个程式,一种履行的手续,可是,她和杰克调情的情绪不高。开头的叙述、描写给整篇小说定了调子,——麦拉到了医院后,见了丈夫将是什么样的言语、举动,由开头的基调已确定。而结尾,杰克和麦拉一起去约会,去行云雨之欢,麦拉能有多少乐趣,从作品的开头就可以联想到的。可以说,小说从一开头,就给两个主要人物的情感温度定了基数。
阿根廷作家胡里奥·科塔萨尔是现代义的杰出代表人物之一。他的每一个短篇小说的开头,都很别致。短篇小说《秘密武器》的开头是这样的:
“奇怪的是,人们居然觉得铺床仅仅是铺床而已,握手永远只是握手那么简单,打开沙丁鱼灌头就是打开沙丁鱼罐头本身。“但如果所有的事情都是独一无二的呢?”皮埃尔一边想着,一边笨手笨脚地铺一床蓝色的旧床罩。
科塔萨尔以议论而开头,而且是悖论,是假设。由这句议论引出一个开始铺床的皮埃尔。皮埃尔铺床是因为他和他的女友米切尔相约,米切尔要来他租住的小屋和他约会。他铺好了床,等待了好长时间,米切尔并没有来,皮埃尔有多沮丧,可想而知。《密秘武器》叙述一个叫皮埃尔的小青年爱上了女孩儿米切尔,皮埃尔渴望的是肉体之欢,为得不到米切尔而焦虑,而米切尔因为被前男友强暴过有心理障碍,几次拒绝了皮埃尔。皮埃尔费尽心机强奸了米切尔之后,被米切尔的两个朋友得知,打死了皮埃尔。
小说从开头铺床就叙述皮埃尔的渴望、焦虑,叙述理性和肉欲在皮埃尔内心的冲突。后来,他终于被自己的欲望膨胀所葬送了。小说的全部情节指向开头那句议论:“但如果所有的事情都是独一无二的呢?”当然,不是所有的事情是独一无二的。所有的事情都有多种可能的。可是,皮埃尔把两个人的爱情却聚拢在“独一”上面了,这个“独一”就是和米切尔做爱,所以,他的命运只能走向“独一”——一枪被打死。这就是“独一无二”的所指。科塔萨尔开头的议论照应着结尾皮埃尔之死。伟大的作家总是能从简单的生活中悟出人生的深刻道理。科塔萨尔就是这样的作家。
科塔萨尔的短篇小说《魔鬼涎》的开头更是奇特而新颖:
应该如何讲述这个故事?真是毫无头绪。是用第一人称?还是第二人称?抑或第三人称复数?还是源源不断地臆造出无意义的叙述方式?假如可以这样讲:我也就是他们看到月亮升起来了;或者这样讲:我也就是我们的眼睛痛;甚至这样讲:你那金发的女人曾经是我你他我们你们他们面前飘忽不定的云彩。真见鬼了。
开始讲故事吧……要讲述这个故事,我们中的一个都必须写下去,还是由我写比较好,因为我已经死去,更加了无牵挂……
这个开头,好像作者(或者说是讲述者)的自言自语,好像作者(或者说是讲述者)的内心独白。如果按照常规的写作法则,作者的这个开关完全是多余的,如何讲好这个故事是作者自己的事,你一上场,给读者摊这牌有什么意义?这不是多此一举吗?对于读者来说,需要阅读的是作者讲述的故事,不是你对如何讲故事的探讨,因为,这是小说,不是评论文章。如果这样理解科塔萨尔,就太简单化了,就有失偏废了,只要你耐心地读下去(或者越过前面两段的啰嗦),你就会发现,科塔萨尔的这个开头是处心积虑的,是别有用心的,绝不是多此一举。
作者的小说题目叫做《魔鬼涎》,这个魔鬼涎是阿根廷俗语,其实是指若隐若现的蛛网。科塔萨尔的这篇小说就是讲述,一个少年是如何中了一男一女的圈套,如何被这个“蛛网”网住的故事。讲述者就是故事的见证人,也是故事的参预者,他不时地走进故事,又不时地从故事中走出来。这篇小说之所以这样开头,就是表明,他不只是故事的讲述者,他是故事中的一个角色,因此,从一开头,讲述者就已经进入了故事,这个开头并不是障眼的多余文字,而是故事的本身。
作为现代主义作家科塔萨尔,对于小说的理解,小说的操作,和现实主义的契诃夫、莫泊桑已大不一样。对于科塔萨尔来说,现代主义既是一种创作手法,更是一种精神。他的所有小说中都贯穿着一种现代主义的精神, 种现代主义精神包括奇异、神秘、荒诞。这篇《魔鬼涎》就是以奇异开头的。
以长篇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而著名的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其短篇小说,也毫不逊色。短篇小说《与你同龄》是一篇有关老少恋的作品,作者对老年人和年轻姑娘之间的爱情,有自己的理解。《与你同龄》的开头和科塔萨尔的小说的开头廻然不同——
汤姆·斯奎尔斯走进杂货店,打算买一支牙刷,一听爽身粉,一瓶含漱剂,一块橄榄油香皂,一包泻盐和一盒雪茄。多年的独居生活使他养成了做事有条不紊的习惯。在等店员拿东西时,他将购物单拿在手中。这个星期正值圣诞节,明尼阿波利斯已经覆盖着两尽深的雪。这场令人欣喜的大雪不停地下着。汤姆用手仗敲掉了套鞋上的两团晶莹的雪块,然后抬起头来,这时,他看见了那位金发姑娘。
《与你同龄》的开头并没有奇特之处,和许多现实主义作家的小说开头一样,人物一上场,便在动作之中,通过汤姆的动作,作者就暗示,这是一个老人,他的老态就写在他的购物单上,而不只是他拄着拐杖。尽管作者交待,“有条不紊”是他的习惯,他将所买的那几样东西要用笔记下来,说明,他已经进入了老年,一是记忆力减退,二是具有老年人的普遍心态——不放心。这个开头的点晴之笔在于:“他看见了那位金发姑娘。”汤姆和这个金发姑娘的老少恋的序幕从小说的开头就拉开了。接下来,作者详尽地叙述了汤姆为追求这个金发姑娘而不遗余力、费尽周折,汤姆的愿望实现了,和这个金发姑娘——十七岁的安妮定了婚。就在汤姆梦想着抱得美人归的时候,安妮爱上了和她同龄的一个年轻人。“在与青春和春天的抗争中,他失败了。”年过五十岁的汤姆不由得感叹,“他所追求的,只不过是让自己那颗苍老结实的心破碎而已。”
读完这篇小说,就会发觉,在小说的开关,作者就给汤姆的苍老定下了调子,给小说的结局埋下了伏笔;汤姆“看见了那位金发姑娘”无异于看见了生命中的一个危险信号。
分析研究不同作家作品的开头,得出的结论依旧是:文无定法。只有不停地探索,才能找到和小说内容相吻合的开头,才能找到非同一般的有新意的开头。




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原陕西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文学陕军创作小组组长,有“短篇小说之王”称誉。1983年开始发表作品,已在《人民文学》《北京文学》《上海文学》《十月》《当代》等数十种刊物发表中短篇小说300(部)篇;小说多次被《小说月报》《小说选刊》等转载,并选入各种优秀年选;出版长篇小说《凤鸣岐山》《沉默的季节》《遍地温柔》《逃离》《村子》《渭河史》等十五部,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我的农民父亲和母亲》《人的证明》等十部。《沉默的季节》曾获“九头鸟”长篇小说奖。《村子》获陕西省政府“五个一工程”奖,柳青文学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