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信
举报人:李海峰 男 汉族 身份证号:130922197508236419
住址:青县流河镇大李庄 电话:13623271111
举报事实如下:
一、子牙新河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南小堤筑堤青县段
1、虚假清表、骗取项目资金:青县全段44千米,清表量30万立方,每方费用4.85元,共计:145.5万元。
2、土方量作假骗取项目资金:全段清表量30万立方计算到回填土方量,按筑堤标准要求30万立方土总价值:1000万以上。
3、全段未按标准取土、碾轧、清理土中杂物,甚至零碾轧,严重偷工减料,造成极其严重安全隐患,直接及间接损失几千万,无法弥补损失。
4、要求追责:甲方青县水务局、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主管领导。
二、青县2022年水系连通工程。
1、青县2022年水系连通工程挂靠资质竞标、工程转包,从中盈利。
2、青县2022年水系连通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证据:附图片)
3、举报人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后于2023年3月18日向水务局局长、副局长反映情况,不但没引起局长重视,反而利用感情绑架、利用职务之便语言承诺方式贿赂举报人,袒护施工方,制止举报事实的行为(举报时间、通话记录等相关证据 见附件)。
4、要求追责:甲方青县水务局、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主管领导,核查招标流程。
陈述:经过四个月的深思熟虑于2023年7月17日上午再次向青县水务局局长反映情况,得到答复是局长妻子与青县县委书记是亲同学,什么都不怕。特此下定决心向纪检部门检举,望社会各领域人事监督。同时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到各乡镇、各科局、省市各机关单位,共同监督并引以为戒。
本人愿对以上举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举报人:李海峰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