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位于基层一线,日常受理的案件多为调和家庭矛盾,厘清债权纠纷,撮合邻里关系......
为进一步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洛宁县人民法院长水法庭在摸索中前进,采取“庭长+调解员+书记员”新模式,发掘内生动力,开启调解加速度,一起去看看吧......
基本案情
任某因丈夫常年外出打工不履行应尽职责、回家后好吃懒做、对家庭成员不关心等原因,起诉至长水人民法庭。

法庭的立案干警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根据案件要素将其分类。
“庭长+人民调解员+书记员”新模式

“庭长”+//
接收到可调解案件标记后,长水人民法庭郭朝武庭长一般会对此类案件进行初步了解,根据掌握的基本情况,与人民调解员常生才碰头讨论,提供解决思路

人民调解员+//
和郭庭长讨论后,找准案件突破点,常生才与任某取得联系,调和其与丈夫之间的矛盾,并适时劝解,在常生才的劝说下,任某也表示离婚是无奈之举,只希望丈夫能对自己和孩子多一些关心。

书记员//
了解其诉求后,书记员贾小兵准备好案件相关材料随常生才一起前往被告所在乡镇,与其亲属及当地村委联系,取得相应的调解支持
任某的丈夫赵某,在人民调解员、书记员、父亲及村民调解员的共同劝说下,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表示今后一定改掉不良习惯,做到孝敬老人、关心孩子和妻子,尽到一名丈夫和父亲的责任。
对于丈夫的表态,妻子任某也表示愿意撤诉,一起过好日子。
这其实是人民法庭诉前调解中极其常见且普通的案件,近年来,基层法庭面临案件爆发式增长,长水人民法庭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充分发掘内生动力,采取调解员和书记员协同调解,庭长给予法律指导的“庭长+调解员+书记员”模式。
庭长在案件交流中,与人民调解员探讨沟通技巧,对沟通过程中查清案件事实、调解协议内容的准确性及可执行性等方面给予指导;人民调解员结合自身特点发挥优势,在沟通中不断学习,并通过实践中“量”的积累,形成有效经验,加强简案快调的效率;书记员则协助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完善案件信息资料等。
开启调解加速度
长水人民法庭通过健全和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极大激发了全庭干警参与调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升诉前调解的效率和效果。2023年以来,长水人民法庭通过该模式共达成调解协议案件86件,撤诉案件26件。
今年以来,洛宁法院贯彻落实市中院“11236”五年发展规划,强力推进“枫桥强基”工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岗前哨”“桥头堡”作用,切实开展诉源治理工作,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纠纷化解质效,推动定分止争职能向源头和前端延伸,及时高效处理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闹心事、揪心事,为积极构建法治洛宁贡献力量。
(来源:洛宁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