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教育局工作安排,洛宁县教育体育局组建明察暗访组,全面排查整治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检查中发现,仍然有个别培训机构和个人无视国家“双减”政策,违规组织学科培训,现将4起违规组织培训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敬请广大学生和家长警醒和防范。
01
7月14日,洛宁县教体局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洛宁县翔梧路中段民宅内有机构违规组织学生培训。经核查,该培训机构无证无照,无具体名称,负责人为冯XX,身份证号410328XXXXXXXX5821,现场正在组织26名学生进行学科培训,其中6人已交费,每人400元,共收费2400元。
处理结果:一是现场对机构负责人冯XX进行批评教育,学习“双减”政策,责令停止违规学科培训行为,写出保证书,保证不再开展违规培训;二是督促该机构负责人将2400元退还家长,现已全部退完;三是登记学生信息并建立台账;四是将该机构列入巡查台账,保持持续追踪,防止其死灰复燃。
02
7月14日,洛宁县教体局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洛宁县翔梧路中段民宅内有机构违规组织学生培训。经核查,该培训机构无证无照,无具体名称,负责人为杨XX,身份证号410328XXXXXXXX0324,现场正在组织20名学生进行学科培训,每人交费299元,共收费5980元。
处理结果:一是现场对机构负责人杨XX进行批评教育,学习“双减”政策,责令停止违规学科培训行为,写出保证书,保证不再开展违规培训;二是现场督促该机构负责人将5980元退还家长,现已全部退完;三是登记学生信息并建立台账;四是将该机构列入巡查台账,保持持续追踪,防止其死灰复燃。
03
7月19日,洛宁县教体局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洛宁县经局村经九巷民宅内有人违规组织学生培训。经核查,该培训负责人为白XX,身份证号410328XXXXXXXX5560,现场正在组织37名学生进行学科培训,其中5人已交费,每人交费350元,共收费1750元。
处理结果:一是现场对负责人白XX进行批评教育,学习“双减”政策,责令停止违规学科培训行为,写出保证书,保证不再开展违规培训;二是督促该机构负责人将1750元退还家长,现已全部退完;三是登记学生信息并建立台账;四是将该机构列入巡查台账,保持持续追踪,防止其死灰复燃。
04
7月19日,洛宁县教体局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洛宁县经局村经九巷民宅内有人违规组织学生培训。经核查,该培训负责人为王XX,身份证号410328XXXXXXXX971X,现场正在组织20名学生进行学科培训,每人交费400元,共收费8000元。
处理结果:一是现场对负责人王XX进行批评教育,学习“双减”政策,责令停止违规学科培训行为,写出保证书,保证不再开展违规培训;二是督促该机构负责人将8000元退还家长,现已全部退完;三是登记学生信息并建立台账;四是将该机构列入巡查台账,保持持续追踪,防止其死灰复燃。
洛宁县教育体育局将继续采取“日查+夜查”“联检+抽检”“明查+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加大对违规培训公开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始终保持整治“地下”违规培训的高压态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如您发现有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行为,请拨打洛宁县校外教育培训举报电话:0379-66297519。
来源:洛宁县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