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推动我县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县金融工作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支持我县中小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征集时间为:
2023年7月4日至8月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
lnxzfjrb@126.com
2.通讯地址:
洛宁县公安路85号科工局205办公室(邮政编码:4717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3.电话:0379-66237799
附件:关于支持我县中小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支持我县中小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河南省唯一一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四板),是省政府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推动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是健全我县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可以创新直接融资渠道,引导企业借助股权交易市场做优做强,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推动我县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洛宁县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板挂牌的,县财政奖励每家企业3万元。
洛宁县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资本市场发展专项奖补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22〕7号)由市级财政奖励15万元,县级不再重复进行奖励。
二、申报批准流程
(一)企业提出奖励申请,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挂牌批准文件复印件,报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并出具意见后,报送县财政局。
(二)县财政局按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出具意见,并报县政府审批。
(三)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批复,按有关规定拨付奖励资金。
三、时限要求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接到企业申报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意见;县财政局接到有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并报县政府审批;县财政局接到县政府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节假日顺延)。
四、表彰先进
各乡镇(办)、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所属辖区内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后,县政府对其在全县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中进行加分奖励,并对积极扶持引导企业挂牌的优质服务单位进行表彰。
五、其他要求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支持2022年1月1日后实际发生的项目。
洛宁县金融工作局
2023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