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
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
房屋建筑物及绿化树木拍卖公告
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7月8日10时至2023年7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洛宁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绿化树木
起拍价:48857550.51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及其整数倍。

1.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共占地189亩,包括2宗地使用权,分别为130亩土地使用权和59亩土地使用权。其中1宗130亩土地已取得合法地使用权证根据洛宁县国用 (2013)第0004号记载,土地使用权利人为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土地位于洛宁县城郊乡吴村郑卢路南侧,地类(用途)出让,使用权面积 86667.00m,其中独立面积86667.00m,终止日期2057年6月29日;
另1宗59 亩上地暂未取得地使用权证,根据《洛宁县生物质能热电厂项目开发建设框架协议书》以及《关于解决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运营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记载,此土地面积59亩。但是由于2010年6月7日洛宁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要求以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下属企业钾肥厂名义办理,审批手续应与钾肥厂策划、论证、立项、开工同时进行,钾肥厂投资额度不低于1300万元。
后因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未投资建设钾肥厂原因,虽经多次协调,县政府相关部门也未答应办理使用手续(截止现在,59亩土地未缴纳任何使用费用)。且须知,该标的拍卖成交后,若有意购买此59亩土地,须由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并办理相应过户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经核实,目前这59亩土地在被评估单位厂区范围内,但是目前未办理该宗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地上无建筑物,本次拍卖评估未考虑未来由于政策原因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59亩土地被收回所产生的损失。(本次拍卖不含该59亩土地)
2. 筑物主要为主厂房本体、生活综合楼、厂房及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3. 绿化树木主要为厂区内各种树木、草坪。(详见评估报告)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3年6月14日10时起至2023年6月30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杨先生,咨询电话:18937631052。有意者可自行看样,或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三、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本上拍机构或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三天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41050168287600001877;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自贸区科技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1)豫0328破申2号;款项性质:拍卖尾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承担京东平台收取的成交价的0.5%的技术服务费。
七、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85号创展国际贵都二单元1413号)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价成交后,由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出让金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竞价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八、风险提示
(一)标物特殊情况说明:
1.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共占地189亩,包括2宗地使用权,分别为130亩土地使用权和59亩土地使用权。其中1宗130亩土地已取得合法地使用权证根据洛宁县国用 (2013)第0004号记载,土地使用权利人为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土地位于洛宁县城郊乡吴村郑卢路南侧,地类(用途)出让,使用权面积86667.00m,其中独立面积86667.00m,终止日期2057年6月29日;另1宗59亩上地暂未取得地使用权证,根据《洛宁县生物质能热电厂项目开发建设框架协议书》以及《关于解决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运营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记载,此土地面积59亩。
但是由于2010年6月7日洛宁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要求以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下属企业钾肥厂名义办理,审批手续应与钾肥厂策划、论证、立项、开工同时进行,钾肥厂投资额度不低于1300万元。后因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未投资建设钾肥厂原因,虽经多次协调,县政府相关部门也未答应办理使用手续(截止现在,59亩土地未缴纳任何使用费用)。
且须知,该标的拍卖成交后,若有意购买此59亩土地,须由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并办理相应过户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经核实,目前这59亩土地在被评估单位厂区范围内,但是目前未办理该宗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地上无建筑物,因此本次评估未考虑未来由于政策原因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59亩土地被收回所产生的损失。本次拍卖将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130亩地纳入评估范围,未取得地使用权证的59亩土地由于目前未办理使用手续未纳入本次评估范围。(本次拍卖不含该59亩土地)
2.拍卖标的范围以实际看样为准,明细表及拍卖公告中的财产描述、照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参与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项目交付日期为支付尾款后90日,如有特殊情况具体交付日期可以详情商榷)。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三)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四)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九、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18937631052 (杨先生)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85号创展国际贵都二单元1413号
举报监督电话:15290568804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