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2023年中小学副校长
公开竞聘工作方案
为深化我县校长职级制改革,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校长队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校长队伍素质为目标,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健全校长选聘制度,加快提升校长素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小学校长队伍。
二、 竞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竞聘职位
竞聘职位包括:高中副校长2名,初中副校长2名,小学副校长2名。具体职位详见《洛宁县2023年公开竞聘中小学副校长职位表》。
四、竞聘范围对象
洛宁县教体系统在编在岗教育工作者。
五、竞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2、报名条件
(1)竞聘人员应具备五年及以上教学或教育管理经历。教学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日。
(2)竞聘中、小学副校长职位者,应分别具备本科、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不低于应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竞聘人年龄不超过45岁(洛宁高中、实验一中、实验二中、实验一小、兴宁小学5所学校教师参与本校竞聘的年龄不超过50岁),其中40岁以上者应具备中小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0岁以下者应具备中小学二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竞聘
(1)近3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参与和支持国家明令禁止的邪教或封建迷信活动受到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
(4)其他经县校长选聘委员会研究不能报名的情形。
六、竞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7月3日—7月6日到洛宁县教体局人事股(教体局北楼111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或聘任材料、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并填写《洛宁县2023年公开竞聘中小学副校长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竞聘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2、资格审查
由洛宁县中小学校长选聘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竞聘条件人员予以公示。
3、竞聘项目与成绩评定
竞聘项目含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3项。
(1)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笔试时间:2023年7月13日。地点:实验一中。
(2)演讲答辩(满分100分):内容为参加竞聘人员对本人所申报岗位的认识、竞争优势、工作思路、管理策略等,限时10分钟以内。演讲答辩结束后,由评委进行打分并当场公布。演讲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3)测评(满分100分):根据竞聘人员前2项累计得分情况进行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测评对象。
4、组织考察
根据竞聘人员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校长选聘委员会对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竞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学表现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报教体局党组审查研究。
5、竞聘结果公示
根据竞聘人员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的综合成绩,由教体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任人员及竞聘岗位,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所报职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竞聘上的人员纳入校长人才库管理。
七、工作纪律
1、参与竞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竞聘工作纪律和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参与任何可能影响竞聘公平公正的活动。违者,将严格按照党纪、政纪予以追究。
2、竞聘人员需保证提供的竞聘资料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严禁采取任何方式对竞聘公平造成影响。违者,将取消竞聘资格,并按照党纪、政纪予以严肃追究。
八、其他
校长公开竞聘笔试工作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委托任何机构培训。本方案由洛宁县中小学校长选聘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洛宁县2023年公开竞聘中小学副校长职位表
附件2:洛宁县2023年中小学副校长竞聘报名表
洛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