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为应对道路交通伤害,我省创新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机制。那么,普通老百姓万一不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严重的,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就可以享受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相关服务?6月28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通管理局局长李安林对此进行了解答。
“万一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较重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会及时向医疗机构了解伤者伤情,根据预估医药费用的情况,依法向承保事故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或道交基金管理人发出<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支(垫)付通知书>,通知保险公司或道交基金管理人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并通报医院及时启动交通事故“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的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机制。”李安林介绍,医疗机构接到交通事故伤员后,应当迅速先行抢救治疗,对抢救过程中需要的诊疗、血液、药品、器械等费用,应当在7日内先行挂账提供,不得主动向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催收费用。此外,山西省道交基金管理人(国寿财险山西分公司)已经公开承诺为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提供7日内抢救治疗费用的不限额担保。
伤员抢救结束后,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或者负责抢救的医疗机构可以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出的《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垫付通知书》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道交基金管理人(国寿财险山西分公司当地服务站,联系电话0351-7120122)提出垫付尚未结算的抢救治疗费用的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出的抢救治疗费垫付通知书;
2.抢救治疗费垫付申请书;
3.医疗机构的抢救治疗费用清单、抢救治疗情况的简要说明或病历,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身份证明、受害人身份证明。
相关材料齐全后,救助基金管理人会在2个工作日内将抢救治疗费用划拨至医院账户。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共审核确定211家医疗机构为“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医院”,实现了全省市县全覆盖,累计救助交通事故伤亡人员14352人次,共垫付抢救、丧葬等费用3.92亿元,有效缓解了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伤致死人员及家庭的经济压力。随着这一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交通事故死亡率已由2019年的5.24%,降低至目前的2%以下。
来源:山西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