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在京杭大运河和淮河入海水道交叉处的东北角耸立着几座楼房,门楼二面写着“江苏省苏北灌溉总渠管理处”和“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管理处”,一座院墙一套班子,又何必挂两块牌子,就合并办公,使体制成为“江苏省淮河下游管理处”,不是更恰如其分,更精兵简政吗?
三 从“农业纲要”划定界线的角度说起
一九五六年,中央颁布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的意思,就明确规定了“苏北灌溉总渠”为“淮河”的延伸部分,把其当作“淮河下游”了。“纲要”规定全国粮食年产量“黄河以北”为400斤,“黄河以南淮河以北”为500斤,“淮河-秦岭一线以南”为800斤。直至2005年为止,农民五十年来上缴农业税都是按此标准计算的。安徽省就是按淮河实际走向为界作为500斤与800斤的界限。老淮安在总渠以北就按淮河以北的500斤为标准,总渠南的扬州市则以800斤为要求,这就说明中央有这意向,早就把苏北灌溉总渠当作“淮河下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