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泪洗不掉的耻辱
作者:饶晓辉(江西)

近日的一天凌晨时分,一辆公安警车风驰电掣般驶进赣东某县的刘源村。紧接着,从车上快速走下几名公安干警,直赴该村刘有财(化名)老汉家中,将还在酣睡中的他带走了。

“刘有财被公安抓走了。”这一爆炸性的消息,随着天一放亮,很快传遍了附近的十里八村。“有财是个孑然一身的人,能犯啥事了?”听到这个消息,邻村的村民很是疑惑。但深谙内情的刘源村民知道,刘老汉被抓,那是早晚会发生的事。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事情还得从半年前说起。刘有财的父母由于生病在其尚未成年之际,便先后离开了人世,加上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妹扶持。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长大的刘有财,也就养成了懒惰的不良习惯。在本就讨门媳妇很难的情况下,要想娶个老婆成家,对他来说更是难上加难的事情。他也因年轻时好吃懒做,没对得起父母给他取的这个好名字。一晃,人也就从少年混迹到了中老年。这些年来,刘有财也就靠着出门串户捡些废品,勉强度日。这不,大概半年前的某天,刘有财在出门捡废品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个污头垢面的流浪女子,便主动上前与之搭讪。在与其沟通时,刘有财发现该女子精神有问题,便心生一念,将其带回家里。回到村里,面对村民疑惑的目光,刘老汉称女子是其一个远房亲戚。对于像刘有财这样的光棍老汉,加之刘源村地处偏辟的山旮旯,大家也就没有过多去说些什么。话说该女子被刘老汉“捡”回来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理梳洗,完全改变了先前的邋遢模样。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运气”,刘老汉是满心欢喜,自此人也精神多了,平日里照常做着他的捡废品营生。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纸是包不住火的。刘有财“捡养”女人一事,被同村一名在外地工作的后生仔阿亮知道后,他在痛恨刘老汉和村民愚昧无知的同时,选择了报警。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坐在公安机关的讯问室里,刘有财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然而,法律不相信眼泪,这迟来悔恨的泪水,同样得不到法律的怜悯,更是洗不掉的耻辱,他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补记:这是一宗典型的法盲误己案例,因涉及隐私问题,作者对文中的人名和村名均作了处理,敬请理解。
(文中图片选自网络)

作者简介:饶晓辉,笔名:筱野,网名:竹林听雨,江西抚州东乡区人。1981年10月至1985年10月在福建厦门某部服役。1982年开始文学写作,先后在《解放军报》、福州军区《前线报》以及厦门、泉州等新闻媒介发表稿件。1992年南下广东汕头,就职于一家工艺进出口公司,任公司中层管理。期间,在《羊城晚报》、《汕头日报》、《特区晚报》等发表各类稿件千余篇,并被南方报业集团《汕头特区晚报》聘为特约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