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乡下亲戚送了两只活鸡,一公一母。可如今城里的小区禁止养鸡,加之大都人家住着高楼,也没有鸡的容身之地。所以,面对上门之鸡,反倒增添了麻烦,给出了难题。因为,老伴属鸡不会杀生。于是,寻遍小区周围的所有菜场,想找处杀鸡的服务,还是扫兴而归。 在阳台上养了两天的鸡,不仅搞成一地鸡毛,那鸡屎的恶臭,代替了花卉的芳香。还惹的邻居们意见纷纷,不是吗“雄鸡一唱天下白”,楼上楼下不安稳。为了解决噪音和卫生问题,还是老伴计上心来。她建议将两鸡,不如转送给会杀鸡的弟媳。老伴的主意还真不错,弟弟两口子不仅高兴笑纳,还邀约一起喝酒品鸡。
弟媳妇到底是杀鸡的高手,只见她手到擒来,用左手抓住鸡的双翅,然后将鸡头后仰,用大拇指用劲按住,并露出鸡脖。接下来用右手,拔掉鸡脖上的短毛,再用快刀往主动脉上轻轻一抹,那鸡血便喷涌而出。又见她动作麻利的腾出右手,拽住鸡头朝下,将鸡血滴在准备好的碗中。然后再把鸡头一弯,卡在鸡翅之中。此时,这只被宰的鸡仅扑腾
两下,便一命呜呼,如此杀鸡,虽然残忍实属正常。 其实,杀鸡也是技术活,杀不好会鸡飞狗跳,我就曾经有所经历。记得是一年春节前,当家外祖父分配,要我将家里一只养了十个月大公鸡给杀了。因为每年的杀鸡,都是请邻居王大妈帮的忙。而让我操刀,或许是外祖父不想老麻烦人家,也许是为了锻炼我的胆量。
说起当年那只大公鸡,真可谓体格强壮。周围邻居家的所有母鸡,不仅均被它糟蹋,还有单身的小朋友,常常被其追的乱跑,并差点引起众怒。而外祖父让我杀鸡,也算是“为民除害”。当我把菜刀磨的飞快,准备对其下手时,那大公鸡好像已预感到,自己的死期临近。
只见此时的大公鸡,是飞快的逃离现场,我则举着菜刀奋起直追。这公鸡还真聪明,就在快要追上之时,它竟一个急转弯,并顺利逃脱。于是,我发动起邻居发小,对大公鸡发出了“追捕令”。最后,在伙伴们通力协作下,才让逃跑的大公鸡束手就擒。
由于初次杀鸡不得要领,虽然抓紧其身抹了脖子,也见它血流一地,可始终没有毙命。只听得,那大公鸡一下下嗷嗷的惨叫,一边拼命的挣扎。望着宁死不屈的大公鸡,此时的我反倒没有了章法。就在其最后一下猛烈的抖动,竟从菜刀下挣脱。
落地后的大公鸡,扛着血淋淋的脖子,又是一阵狂奔。
此时的我则放下菜刀,紧追其后。忽然间,大公鸡站住,不知是累了的原因,还是血流多的缘故,这大公鸡竟用小眼瞪着我。而我一看到其瘆人的惨样,当即放弃了追赶。后来还是邻居王大妈的帮忙,并在外祖父的协助下,才结束了大公鸡短暂的生命。 说起那年杀鸡,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也是经历中的唯一一次,至今还记忆犹新。也是从那时开始,虽然喜欢吃各种烧法的鸡,但对于杀鸡之事,总是避而远之,这也许是当年的举动,已留下心里的阴影。
其实,杀鸡本身乃生活中的常事。难怪在一些文学艺术作品中,常用杀鸡饮血的描写,以增加故事的精彩。《三国演义》中的刘关张三结义,正是那三碗鸡血酒,成就了千古流传的佳话。抗战时期川军出川抗日,还是那碗碗鸡血酒的后续,写就了壮士一去不复返的中华绝唱。
再翻开《汉语成语词典》,有关杀鸡的成词,还能找出不少。如杀鸡取蛋,比喻只图眼前微小的好处,损害长久的利益;杀鸡吓猴,比喻惩罚一个人来吓唬另外的人;杀鸡焉用宰牛刀,比喻小题不必大做。看来这杀鸡的过程,不仅是老百姓吃肉的需要,更能演绎成汉语成语,形象的比喻出生活中的道理。
其实,百姓的生活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