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维护学生出行安全,预防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洛宁交警持续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重点严查未达法定年龄违规驾驶两轮电动车、两轮摩托车、违规载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涉及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及时切断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

交警大队前期利用教育部门微信群向教师、学生及家长发送《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和近期事故案例,提醒学校及家长要关心关爱孩子出行安全,自觉遵法守规。并会同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召开《洛宁县2023年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会》,齐抓共管,守护平安校园。

交警大队将紧盯上下学高峰期在校园周边的重要路口,严查严处中小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车、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三个一律”进行处理,即一律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一律通报学校,加大批评、教育力度;一律对将摩托车、电动车交给未成年人行驶的主体依法从严处罚。
同时,交警会现场对违规学生及家长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讲解涉及中小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及该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教育家长和学生须严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请学生及家长自觉做到:未达法定年龄不驾驶两轮电动车、两轮摩托车;接送学生上下学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接送学生车辆即停即走,不长时间在学校门前停留;不逆行,不闯红灯,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各位学生、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展文明交通风采,树良好交通形象,共同创造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
(来源:洛宁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