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棣县车镇北村《贾氏世谱》
手写孤本问世
文/刘长明
因各处查阅无棣南池刘氏资料,今访得无棣县车镇北村《贾氏世谱》手写孤本,古朴凝重。贾氏明初自博野县迁居沾化县贾家营,再迁无棣,分别居住于车镇北村、小泊头镇贾家庄、乔家庄、大山镇大山街等处。今录历次修谱谱序如下。
《贾氏世谱初编》
首 领 维纪字范五 文庠生(六世)
参 议 建身字正心(七世)
编修书录 建白字功擢(七世)
校阅抄助 国宁字勋臣 武庠生(七世)
订 辑 杰字超凡(五世)
《贾氏初立世谱序》
盖木则有本,水则有源,而本源所在在人,尤当留意焉。故诚孝之士铭之以石,勒之为谱,使祖功宗德永垂不朽,即支分派别皆历可识也。
贾氏始祖占籍于沾者,自山西平阳府洪洞县有明永乐二年(1404甲申)迁居直隶保定府博野县,后自博野迁居沾化,自立庄村,名为贾家营。延至数世,分为数支,前世宗人用绢帛书作神轴,备载先祖名讳,岁时致祭,昭穆不爽。至雍正年间(雍正元年1723癸卯-雍正十三年1735乙卯),神轴失迷,名讳无传。后来复修神轴,弘祖以上只知二世。余立意序谱,众族合(佥)嘉其善者。按各户查对家堂祀轴,遍阅先世神主,亦于弘祖上只知二世,故从权编修世系,抄录誊真,五日告竣。年近古稀,不敢以老迈辞瘁也。创立已成,余遂作序文,理荒谬。不操笔者数十年,搜肠无文,苦难成章,聊陈俚词,即以是为序云尔。
维纪字范五沐手敬录
嘉庆四年(1799己未)岁次庚午(1810嘉庆十五年)桃月中浣谷旦
(注:此处帝王纪年与干支纪年不符,待考)

《贾氏世谱次编》
首 领 玉振字音五(六世)
罄宜字宝齐 (九世)
参 议 本谦字受益(九世)
本桐字峄阳(九世)
编修书录 廷标字上如 文庠生(七世)
校阅抄助 师商字起圣(圣起?)(八世)
订 辑 廷林字硕彦(七世)
《贾氏重修世谱叙》
谱系之重,由来久矣。世家大族谱系详明,传诸久远,渊源可考,且不数年即一修整,真快事矣!而吾族谱系失阙,迁于何地,来自何年,占籍始祖称何名字,湮没无传,良可悲也。幸余族维纪范五三兄在嘉庆四年(1799己未,此处存疑)就当时所闻先祖名字手抄一谱,言闻诸父老,迁自山西平阳府洪洞县,时在有明永乐二年(1404甲申),始迁于直隶保定府博野县,后自博野复迁沾化贾家营,是其迁地与时无庸疑矣。兹谱之修,各支分叙,虽合族之同本未明,而每支之所出不爽,亦足聊慰余心。迨支派繁衍,由沾而徙居海邑车镇与徙居朱家圈、望参庄者,已各四、五世矣。旧谱云:两家之宅地无存,先人之坟墓犹在,不及今再叙,非惟恐对面不识,则先祖之坟墓或且迷矣。至望参庄,美章之子孙与瑞符(五世如志,文庠生)之子孙居焉。本支兄弟固住本村,而年世久远,无可考证。亦难必一必一见(此处似误,不通)而辈行不紊也。故余于是年(道光十四年甲午1834)孟冬与族侄廷林、廷标亲至车镇,再至望参庄、朱家圈,彼此对证,无不悉当。重修谱系,以示后人。数年后,有览谱者,务继余志可也。
玉振字音五
廷标字上如 盥沐敬录
道光十四年岁次甲午(1834)孟冬甲寅日书

《贾氏世谱续编》
云彩字翔翥(十世)
玺字国琛 文庠生(十世)
云峰字华若(十世)
云和字琴齐(十世)
参 议 莪怀(九世)
保谦(九世)
保安(九世)
编修书录 宗周字化南 文庠生(十一世)
订 辑 宗文字西藩(十一世)
《贾氏世系续谱序》
族谱者,所以追先祖、启后世者也,盖不追则先祖之功德不彰,不启则后世之名字不传。
贾氏之谱自嘉庆四年(1799己未,此处存疑)范五祖始立序焉。至道光十四年(甲午1834)玉振祖重修又叙,则谱之贵乎有序也明矣。顾始于何处,迁于何乡,前序言之详矣。然自道光甲午(十四年1834)以及光绪壬午(八年1882),已历四十九年矣,使不有以续之则后世之名字何以传乎?余故夙夜不安,寝食难忘,与族人屡次共议,尚未及行。适有居乐陵保安叔,清明节来家祭扫。余邀至书斋,商议续谱之事,极为赞美。以为前人既有善作之兴,后嗣岂无善述之承乎?瓜瓞绵绵,千古兆瑞,子孙振振,百世呈祥,此谱之所以必续也。则阅世生人,阅人成世,子孙之名字又何至纷而无考,纭而无稽乎?况且治家存乎古道,教子唯以义方,则吾祖之裔,焉知不有垂绅正笏荣华者于当代,立勋报勖(存疑)功名勒于竹帛者哉!余学疏智浅,不能成文,聊陈俚语,以待参考。
光绪八年壬午1882

《贾氏家乘序》
序也者,序其书中之意也。凡书皆有序,至谱书之序益急(备)矣。光绪壬午(八年1882)春三月上旬,夕有族叔保安乘月色携香茗至余斋对酌,数语间辄商余修谱兼嘱余作序。余曰:谱书固宜作序,而祖宗之本源支流,范五祖前序已细且详矣。保安曰:士各有志,亦各有说。前序何关后序?余用是夙夜沉思,念夫始祖自山西平阳府洪洞县迁居直隶保定府博野县,后自博野迁居沾化,已历数十世矣,瓜瓞绵绵,子孙振振,支分派别,指不胜数,居第人丁浩繁,聚散无常,使无谱书以勒其名讳,将散者终不可聚矣。贾氏之族,其何以堪!而且姓氏之由来令人紬(抽)绎焉。昔先王之赐姓要不外乎以地以官,贾氏者,以地与?以官与?余考诸史策,贾本姬姓之国,周贾伯之裔以贾为姓,其迨以地与。复与族侄宗周考稽。宗周曰:与余素闻见相符,故敢妄意,敬书竹简,以俟后世再加考究可也。
国琛盥洗谨识
《贾氏世谱条例目录》
凡例
一 谱书失修,不惟占籍之始祖名字已湮,即下十余辈之祖名字亦皆湮矣,因而支派远近,无由而辨。兹按各处查对祀轴神主,就当时所查手修一谱,分支别派而叙。
一 合族数支理宜同辈,共叙一行,固取世次易明,亦见同族之义气也。特老谱已失,各支中有近叙一二辈者,有远叙一二辈者,合族同辈一行。势艰难分而叙之,有由来矣。
一 以弘字排行,沾邑数处无不同者,可证占籍于沾者皆同祖也,但无通谱本庄之族,远近尚且难明,况合沾之族乎?兹因祀轴所载自本庄出者,近固近,远亦近,同叙一谱,以示后人。
一 本庄外出分支而叙世远年湮辈行难辨,兹谱中各支,有有弘祖辈者,有无弘祖辈者,皆以谱失阙故也。总之,弘祖辈上者皆书祖至弘祖辈,书一世祖守祖辈,书二世祖以下类推,虽似倒置,而辈行易明,姑从权。
一 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故于各名载配某氏生某,即妾生子者亦载,妾氏无子者不录,重所出也,系再醮者有子书无子否,亦重所出也。
一 嗣兄弟子者,即叙明嗣某嗣子于兄弟者又注明某子嗣于某,丙边互见,取易明也。
一 早卒妻嫁者,虽有子不书其配氏,明于夫绝不宜书也。然亦有年久失考配氏阙者,非使失考者转同嫁例,将使转嫁者托阙疑中不准绝之,亦讳之也。
一 长子独子不出嗣,至穷于势以孙继祖,必明嗣某侄,子为孙,又于侄名下注明过某伯某叔,为孙恐乱序也。
一 配氏下叙生几子或无子嗣,兄弟子不书无子二字,必乞养异姓子,书无子,即乞养异姓系至亲者亦姑不书无子二字,再养子下必注明其本姓,非惟不乱宗之义,亦使其子之后人知木本水源,亦厚意也。一 本族中有出嗣异姓者,必书其嗣于某姓,使其本支之后人知先祖之骨血别有在也。
一 谱序云:吾族并无谱系,故支派亦无,次第姑就现在之尊辈而序之,亦敬宗之义也。
一 凡随嫁子名下添注本姓某。
一 凡本姓从嫁外姓,注明某子从嫁某姓。
一 后世谱系再绪,务将旧谱与新谱合成一套,不可把旧谱焚烧,所以重祖宗、 版籍也。
一 重续谱书定准不满三十载即当修整,不可延缓,后世宜遵,无负余志可也。
光绪八年岁次壬午(1882)桃月中浣合族仝校续书


作者风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