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文生
世界读书日,法学博士王文生教授将在《法学家茶座》发表的部分散文随笔与好朋友们分享
人生是漫长的,从出生到死亡,中国人的平均年龄是71岁,然而人生又是短暂的,在历史长河中只是一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故事,千奇百怪,每个人都是一本书,或长或短,内容各异,每个人在一生中根据自己的环境、条件、嗜好总要与各种各样的事物结下缘分。有的喜好球类,与球结下了缘分,有的喜好下棋,与棋结下了缘分,有的喜欢玩牌,与牌结下了缘分。我则喜欢喝茶、喜欢读书、喜欢司法工作、喜欢研究法学理论。与茶、与书、与法结下了缘分,索性自己称为茶迷、书迷、法迷吧。
人的一生有很多愿望,有的愿望能够实现,有的则不能实现,我在儿时最大的愿望是能够走出农村、能够挣现钱而不是挣工分,向往城里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日子,最大的奢望是每月工资能挣到100元,身在农村目光短浅,眼界不宽,看到我的堂兄王文山、王文学先后去参军,穿着军装回来探亲很是羡慕,因此产生了当兵的愿望。1968年部队到学校中征兵,我积极报名因年龄不够未被批准,1969年征兵我又报了名,因父亲是“走资派”又未批准,1972年在工厂第三次报名,当时厂革委会副主任庄金贵找我谈话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做我工作不要去当兵了。1970年3月我被抽调到公社群专指挥部,在保卫组的领导下参与办理一些案件,同保卫组的范国才到长春等地搞过专案,范国才人不高腰里别着手枪,人们都说他过去当过范家屯法庭庭长,判决书上都有他的名字,当时很是羡慕。到工厂保卫科工作后经常配合县法院刑庭庭长张志奇、民庭庭长尹荣昌审理案件,二人都配有手枪,遂产生了当法官的愿望。一九七五年八月,地区人事局举办了工农新干部培训班,我也名列其中,结束后被分配到四平地区中级法院,从此,我开始了长达20年的法官生涯,圆了法官的梦。
从1975年10月迈入四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门槛算起至今已从事司法工作三十二年,三十二年过去,弹指一挥间,三十二年我们国家法治建设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亲眼目睹了我们国家法治的进步,从无法可依到法治逐步健全。那时地区中级法院只有十七八个人,十四、五把手枪。内设机构只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办公室,全院只有一辆罗马吉普车,下乡办案主要交通工具是火车、公共汽车、自行车和步行。我的职务也随之不断变化,由书记员成长为一名检察长。充满了艰辛,苦辣酸甜,有成功的喜悦也有逆境的烦恼。我曾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梨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985年4月任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95年10月任四平市司法局局长、党委书记、英城监狱第一政委。2004年2月任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从1995年起我还先后到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和西欧八国、加拿大、美国进行了法学考察和学术交流,对域外法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30多年的司法人生使我经历了我们国家由无序到有序,由人治到法治历程,也见证了我们国家从无法可依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健全的历史进程,经历了法学的复兴和法学的繁荣,经历了由开始依照政策到依照法律审理案件判决案件的整个司法进程。那时,我渴望学习法学确无法学书籍可学,只有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些司法解释。在1983年政法干校学习期间就连法学试用教材也难以买到,今天在全国各地的书店法学书籍琳琅满目、百花争艳,中外法学书籍、世界著名法典,数不胜数。从1985年开始我先后在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大专)、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开始系统学习法律。
1989年9月我迈入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这座知识的殿堂,在首届高级法官班刑法班进修一年,至此,我和法学,特别是刑法学家结下了不解之缘。1993年经省高级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我又第二次来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级法官硕士学位进修班学习,班主任为王利明教授,导师为陈兴良教授,经艰苦卓绝的努力,终于在1995年7月3日学有所成,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
1993年经赵秉志老师介绍,我结识了当时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郭翔教授,成为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员,中国少年司法制度专业委员会常委。1993年经赵秉志老师介绍,成为中国法学会会员。1995年经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阴家宝教授介绍,成为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员,并被选为理事,1998年被选为常务理事。此后,我又结识了我国著名的犯罪学家、北京大学康淑华教授和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牧教授,与之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成为忘年之交。现在,我对法学研究已达到痴迷的程度,经常利用业余时间撰写法学论文,常常是通霄达旦,明知对身体有害,但是灵感上来,全身心投入无法停笔,有时占用整个周末时间,即周五、周六、周日三个晚上和周六、周日两个白天。索性宁可缩短自然生命,延长精神(学术)生命吧!由于在法学研究方面小有造诣,我被选为国际刑法学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被聘为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专家研究所研究员,《行政与法》杂志编委。2001年被评为全国“四五”普法先进个人,2003年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团体先进工作者。2006年2月,经严格评选和答辩,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首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2007年5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
在四平市中级法院工作期间,在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刊物《法律适用》上发表了文章,在四平市司法局工作期间在司法部主办的刊物《中国司法》上发表了文章,在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刊物《人民检察》、《检察日报》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上发表了文章。我虽不是法学家却在《法学家》和《法学家茶座》、《法学杂志》、《当代法学》发表过文章。
我与法、与法学、与法学家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一生与法相伴,法将伴随我一生,法学是一门社会幸福之学,我也收获了幸福。法学是门满足自尊的科学,看见自己的法学著作出版,获奖,看见自己一篇篇的论文被刊物刊载,看见40余个省级以上的获奖证书,看到6所高等学府的聘书,我的自尊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重奖之下必有勇夫,这不,我写茶缘、书缘、法缘这篇文章又用了整整几个通宵,彻夜未眠,倘能被《茶座》发表,虽说很累,很苦,但就是一个字“值”。如能发表我还要继续写。能吗?
(本文原载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法学家茶座》第21辑,发表于《关东文学》2008年第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