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0日,洛宁县教体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夜查时,在兴宁中路民宅内发现一家无名培训机构,该机构组织12名学生进行学科培训。
经核查:
1.该机构为无名培训机构,举办者为张X芳,女,身份证号410328xxxxxxxx5545,专科学历,自由职业人员;
2.该机构于2023年4月10日开始组织学生培训,参加培训的12名学生中有6人交费,每人300元,共收费1800元,6人尚没交费。
处理结果:
1.现场对举办者张x芳进行批评教育,学习“双减”政策,停止违规办班行为,责令写出保证书,保证不再开展违规培训行为;
2. 当场疏散全部学生,联系家长安全带回,现场退还收取学生的培训费1800元;
3. 登记学生信息并建立台账,将学生名单告知相关学校,做好风险提示和思想教育工作;
4. 将该机构列入无证机构巡查台账,保持持续追踪,防止其死灰复燃。
(来源:洛宁县教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