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霁春润,山水蓬勃。4月4日,在洛宁县法院,随着一片热烈掌声,“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由该县检察院检察长陈乐和法院院长徐朝阳共同揭牌成立。该院主管检察长杨继安、第二检察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和法院主管院长张海峰及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部门、立案庭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据悉,为强化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汇聚民事、行政审判工作法律监督合力,在双赢共赢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办案质效,该县检察院与县法院经过充分协商,共同签署《关于健全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配合机制、执行工作监督配合机制、工作落实机制、协调建设机制、信息共享和诉讼卷宗调阅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等运行方面进行了不断健全和完善。

在座谈交流会上,陈乐希望通过建立这个平台,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达到办案高质量共同发展的效果,提出要把握重点,利用大数据监督模型,监督办理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要加快同堂培训,提升监督能力水平,力争办案监督准确实效,共同为现代化洛宁建设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保障。徐朝阳从政治站位、提高审判能力水平和推动法检两院沟通交流等方面提出了重点的要求和强调。
(来源:洛宁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