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根勇 责任编辑:刘昌国
曹书来,男,1911年2月出生于山东嘉祥县卧龙山街道曹山村。1943年1月参加革命,时任曹山村农会会长。1946年冬,在曹山村西山口被敌杀害,时年35岁。
1952年,县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曹书来烈士原安葬于曹山村西被害处西凤凰山东麓附近,现安塟于嘉祥县烈士陵园。
一年一度又清明,天捧雲花祭烈英。从小听着曹书来烈士的故事长大,在长直集村小学、联中,曾多次到曹书来墓地扫墓,聆听其子曹承法讲烈士事迹。
曹书来被害时,有这样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1946年冬被害的当天傍晚,曹山同村反动分子欧万明等七人,邀曹书来到家中喝酒,乘机将曹书来灌醉并架至曹山西山沟路边残忍的用乱石将曹书来活活砸死。然后又返回院内继续喝酒,并商议斩草除根,再将曹书来一子(名承法)二女杀害,剩下其妻鲁氏(娘家纸坊焦城村),夫亡子灭,逼她疯死。
恰巧,曹书来妻子曹鲁氏至深夜左等右盼不见丈夫回来,于是就到喝酒处探视,当听到"丈夫已遭不测,又要加害其儿女,以斩草除根"云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正准备离开时,一反动分子离席岀屋小便,曹书来妻子急中生智,冷静地蹲在门旁墙跟被尿了一头。待反动分子回屋后,她连夜领着儿子,背着大女儿怀抱刚满月的小女儿,不敢走大路,从田地里深一脚浅一脚淌河逃回娘家,至今传为佳话。
杀害曹书来烈士的反动分子欧万明等人发现阴谋被识破,仍不死心,多次安排亲友到纸坊镇焦城村"叫曹书来妻儿孩子们回曹山过年,许诺安全无事都被拒绝"。鲁氏一家保护了烈士三个儿女并参加革命工作。
解放后,曹书来烈士的一子二女,分别担任所在当地村党支部书记。
杀害烈士的反动分子被人民政府镇压。

《记一次有意义的活动》
文/李根勇
一年一度又清明,天捧雲花祭烈英。
在这个阳光明媚,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我们长直集小学的全体革命师生,举行了一次最有意义、教育最深刻的活动,活动的内容是给曹书来烈士扫墓。吃完早饭,我们怀着极其沉痛的心情,迈着沉重的步子,来到了曹书来烈士墓前。我们全校师生,严肃地站在烈士墓前,大家低着头,整整齐齐的站在那里,每个人都有说不尽的哀思。此时,只有我们扛来的那面鲜艳的红旗,不时传来"哗啦啦,哗啦啦"的声音外,四周宁静的像没人一样。只见我班的班长和副班长架着一个大花圈,轻轻的放到烈士墓前。这个花圈是师生们自已动手制作的,那亮白的荷花,鲜红的杜鹃花和很多很多不知名的小山花,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岀五颜六色的光芒,每一朵花都代表了我们对烈士的无限怀念和敬意!
扫墓活动在庄严的进行着。只见团支部书记——李贵,踏上了台阶,站在大家的前面,面对耸立的小青山和郁郁葱葱的松柏林,面对烈士墓,严肃庄重的朗诵着我们的献词:"敬爱的曹书来烈士,今天,我们长集小学的全体革命师生,怀着无比悲痛的心情,来到了您的墓前。"
他的声调是那样的庄重,他的面容是那样的严肃。他继续朗诵着:"曹书来烈士您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南征北战,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安息吧,曹书来烈士,您的遗志,我们一定要继承,您手中的红旗,我们一实要高举,
您未完成的事业,我们一定要完成!
挥泪继承烈士志,
誓将遗愿化宏图!
我们绝不辜负您对我们的希望,
为求天下大同,
实现共产主义,
我们一定要把您用鲜血染红的旗帜,
插遍全球,
让红旗永远高高飘扬。
我们一定要努力攻读马列的书和毛主席的书,
学好为人民服务的真本领,
为实现您的遗愿而奋斗终生!"
朗诵完献词,接着,我们给烈士墓栽上了一棵棵扛来的柏树,同学们说:让柏树快快长大,和烈士一样万古长青!
一次有意义的扫墓活动就这样结束了。回来的路上,我浮想联翩,思绪万千,我想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无数个烈士们抛头频洒热血换来的。因此,我一定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更加努力的学习马列和毛主席著作,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勤奋学习社会主义文化课,落实二十大精神,为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栋梁之材,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注:此文作于1973年,笔者在长直集小学上学,曾连续三年于清明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扫墓活动,到曹山村西曹书来烈士墓地和嘉祥县烈士陵园祭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