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讲得生动,需要精巧的构思;然而考究起来,还是最平实、最老套的叙述方式来得便当。至此,在很久以前——
一位母亲带着三个未成年儿子过生活,大儿子十三岁,二儿子十一岁,小儿子才八岁。有一天早上,母亲把三个儿子叫到身边,分别给他们一块钱,希望这些钱能够帮助他们过得快乐。母亲还要求孩子们在天黑以前必须回家,并把自己的快乐故事分享给大家听。三个儿子答应了,各自去寻找快乐。
不一会,大儿子捧着两只蝈蝈回来了。每只蝈蝈用席篾编成的小篓子装着,不停地嘶叫着。妈妈问:“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讲讲你的快乐故事吧。”大儿子说:“我一出门,看到一个乡下人在卖蝈蝈,五毛钱一只,我用一块钱买了两只。听蝈蝈唱歌蛮有趣味的。”母亲点点头。
大儿子刚说完,二儿子也回来了。他双手端着一只小瓷皿,小心地走进屋里。按照约定,他给妈妈讲述道:“我往集市那边走,看到有一群人逗蟋蟀,我就围着观看。最后一只大红蟋蟀把所有的蟋蟀都打败了。我好说歹说才从摊主手上买下它来。”说着他掀开小瓷皿的盖,让大家瞧。果然大红蟋蟀神采飞扬,活蹦乱跳的样子着实惹人喜爱。妈妈看了也很满意,点头微笑。
临近中午,蝈蝈嘶叫如旧,大儿子聆听的兴致却隽味不永;二儿子挑逗蟋蟀的玩趣也逐渐衰退;小儿子还没有回家。
日薄西山了,还不见小儿子归来,母亲有点着急。当夜幕降临、万家灯火的时候,小儿子才气喘吁吁地走进家门,已是满脸大汗,浑身污垢,完全成了一个泥巴人。
母亲忙迎上去,关切地问:“怎么弄得如此狼狈?”
“真倒霉,这一整天简直是糟糕透了。”小儿子便给母亲诉说了他的倒霉经历,“我用您给我的钱租了一根鱼竿,又在郊区菜地里挖了几根蚯蚓,然后去城外的池塘钓鱼……”
“我不记得你会钓鱼呀?”母亲说。
“是的,我不会。所以我想利用这个机会学会钓鱼。”
“学会了吗?”母亲问。
“没有。我栓好蚯蚓,下好竿,可我总是把不准起竿的时机,不是早了就是晚了。好几次,我挑起鱼竿一看,蚯蚓被吃光了,该死的东西却逃跑了。最后一次我把鱼饵全部放上去,要钓一只大鱼。这下子倒真钓着一只大鱼,可惜我拽不动,结果我和鱼竿都被拖下水,好狼狈啊。”说到这里的时候,两个哥哥都哈哈大笑了。母亲也笑了。
“鱼竿可是租的, 你怎么办呀?” 母亲问。
“是呀,我打算下水捉鱼。弄几条大鱼给鱼竿主人,他或许高兴,不叫我赔钱。”小儿子回答说。
“捉住了吗?”母亲问。
“摸着倒是不少,可一条也没有捉住。那些鱼都抹了黄油似的,刚触到一个鳞片,它们就像精灵一样溜掉了。”小儿子回答。
“我猜想,你肯定在浅水里摔过很多跟斗。”母亲说。
“可不,一尺多长的大鱼在水面掀起浪花,很有冲劲呢。我有好几次被他们掀倒。”小儿子兴高釆列的说。
“给我讲讲你跟鱼竿主人交涉的情况吧。”母亲问。
“我跟他一五一十地说了,请他原谅。最后他强迫我做了四个钟点的小工,算是了结。”小儿子向母亲诉说。
“人家还是优惠你呢。”这时候,母亲也忍俊不禁了。
“ 可不是。他说再遇到这种情况,就不仅仅是扫地、倒垃圾、整理货架,还要……”小儿子羞愧的说。
“肯定是这样,这很公平。”母亲说。
母亲顿了顿继续说: “现在让我总结一下你们的快乐故事吧——哥哥们各自用钱买了玩物,并从中得到片刻欢娱,但几乎没有什么过程可以回味;弟弟表面看来一无所获,但快乐的过程却回味无穷。所以你们要记住,快乐不是简单的买来玩物,而是丰富着人生体验并由此衷的升华。”
作者简介:
齐振西,男,汉族,1966年生。大学本科,毕业于兰州大学力学系。籍贯河北蠡县,现职保变电气公司高级工程师。爱好文学,多篇小说散文随笔发表在《中国青年》《羊城晚报》《保定日报》《科技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