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工作,助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促进文明出行,全方位提升我县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积极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交警大队铁腕重治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不文明行为。
自“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广大市民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明显增强。

但还是有部分电动车驾驶员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行...
警告,你不听!罚款处罚,你不怕!
现交警大队对近期部分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进行曝光!

姓 名: 董某涛
违法时间:2023年3月29日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姓 名: 李某芬
违法时间:2023年3月29日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姓 名: 王某
违法时间:2023年3月29日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姓 名: 韦某奇
违法时间:2023年3月29日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姓 名: 卫某
违法时间:2023年3月30日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姓 名: 余某飞
违法时间:2023年3月30日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姓 名: 张某立
违法时间:2023年3月30日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小头盔,大安全,安全头盔就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的生命防护屏障,能使交通事故对人体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能给予驾驶员第二次生命。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正确佩戴头盔。
(来源:洛宁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