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故乡的情思
——我的故乡安丘赵戈
(本集目录:四、捉麻雀、五、纳凉、六、我的启蒙老师)
文/刘德奎
四、捉 麻麻雀是一件很有趣的活动,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每年漫长的冬天里总能下几场中到大雪,而每当这种天气出现时,爷爷便找来一根长长的麻绳,将绳子的一端系在一截长短适宜的木棒上,然后把吃饭的炕桌桌面朝下,扣在木棒上形成45度的坡度,这坡度的大小非常关键:坡度太大,落地时间长,麻雀逃生的概率便大,战果不佳;坡度太小,麻雀又误认为是陷阱,而不肯往里钻,所以其中的技巧自然很关键。做好上述准备工作后,爷爷用笤帚将桌子周围的积雪打扫干净,然后将谷物主要撒在桌面下,桌子的外围也要适量撒一点,数量的多与少也很重要,主要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
刚开始飞到地面的麻雀自然是少数,当它们感觉到没有危险的时候才逐渐增多,桌下的粮食虽然多,但它们并不急于钻入你的圈套,当它们把外面的谷物全部吃光后才不得已去冒险,而且是毫不恋战,速进速出,发现没有异常变化后,胆子才逐渐大了起来。吃食的时间也逐渐延长,这时候往往是收网的最佳时间,爷爷在门缝中发现时机成熟,便迅速拉动绳子,桌子瞬间落地,把正在吃食的麻雀压在下面,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最经典的语言此时用在这里最为恰当。
如此反复两次,便可捉到十几只麻雀,当然是第一次的战果要大于后面的几次。然后,爷爷将这些麻雀埋到尚有余火的灶坑中,不到二十分钟,便有香味弥漫在空气中,于是我和弟弟们便开始品尝这美味佳肴。这在当时缺吃少穿的年代里自然是一次难得的生活改善,虽然后来成人后也曾在餐桌上食用过这种麻雀,但再也感受不到当时那种美味。
近年来,国家已立法,把麻雀定为益鸟,是保护动物,不允许随意扑杀。
五、纳 凉
小时候,我的家乡是一个十年九旱的地方,从我记事起,就没听说过哪一年是风调雨顺、喜获丰收的年景。每当进入夏天的时候气温都很高,很长时间也盼不来一场透雨。烈日当空,如同一个巨大的火盆炙烤着大地,树木和庄稼都在经受着大自然的严峻考验。
不知是由于生活的贫困,还是受当地风俗习惯的影响,家家户户的房屋结构都是统一的模式:窗户不能推拉开启,那涂着黑漆的一根根做工粗糙的窗棂,被水胶牢牢的固定在窗框上,没有一块玻璃,只能粘贴那种非白非黄的专用窗纸,不仅导致了室内光线的昏暗,更是阻断了空气的流通。
每当夜幕降临,蚊子便无所顾忌地飞进屋内,所以饭后必须点燃艾蒿,用浓烟将它们驱赶出去,一旦火息烟消,它们便再次卷土重来。当时除了这种最原始的驱蚊方法外,还可以利用蚊帐把蚊子阻隔在外面。虽然蚊帐的价格并不高,然而在那个年代,对于一年到头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农民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奢侈。
那时,能挂蚊帐的只有那些学校里的老师和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公职人员,也就是说有工资收入的人才有条件享受这种待遇。除了蚊子外,还有一种吸血的害虫,那便是臭虫。它的吸血量远比蚊子大得多,这种吸血虫体积如黄豆粒一般大小,虽然悄无声息,但却暗藏杀机。
白天它们躲在墙缝里老老实实,而到了夜晚特别是后半夜,当人们进入睡眠状态后,它们便倾巢出动,疯狂地扑向熟睡的人们,大口地吸允着血液,直至大腹便便才沿原路返回。
对付这种害虫的方法是用细沙将火炕的四周围拢成沙坝,高度一般在五六公分左右,臭虫贪婪的吸足了血液后,便企图原路返回自己的巢穴,但是由于吸血过多,无论怎样努力也爬不上沙坝的顶端。清晨,当人们醒来,便可以将它们悉数全歼。两者间,一个以鲜血为诱饵喂饱了臭虫的肚子,一个以生命为赌注付出了死亡的代价,这样的战争没有休止,也难分胜负。
随着气候越来越热,村里很多男性都选择到生产队的场院里
过夜,其中老年人居多,其次便是青少年。他们吃罢晚饭后,便抱着拎着水罐来到这里刚刚收获了麦子的打谷场被石磙子碾压的平坦而光滑,场院的四周除了北面有一排茅草屋,周边没有任何遮挡物。来这里乘凉的人往往三五个人聚合在一起,坐卧随意,远比在家里凉爽的多。出于好奇,我也想来凑凑热闹。回到家里,我便把想法告诉了奶奶,可是说什么她都不同意我去场院里过夜,主要是怕我中风或者受寒。
后来,在我的一再坚持和说服下,奶奶最终做出妥协——让爷爷带我一起去。奶奶给我们准备了一个铺垫和一张狗皮褥子,据说狗皮隔潮的效果是非常好的。
其实在场院中纳凉,我最大的收获是能听评书。在来场院过夜的人群中,有一个刚高中毕业不久的小伙子,不仅口才好,而且表达能力强,他每天都给大家讲两回《三侠五义》。他不会说普通话,完全是家乡的方言。其实他给大家讲的也算不上评书,不过他那超强的记忆力、对书中主要人物的了解和把握、乃至对故事情节的细腻描述、语言的准确连贯、没有废话等等,都令我羡慕不已。每当一个章回将要结束的时候,他总是要卖个关子:“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看的出来,每一讲他在事前都是认真作了准备的,而且深受大家的欢迎。也许是口碑广告的效果,前来听讲的人越来越多,也正是在这里,让我对中国的古典文学章回小说有了初步的印象。度过了美好的夜晚,迎来了新一天的曙光,当炊烟升起的时候,我们便抱着行李回家了。
六、我的启蒙老师
童年,是人生的起始阶段,而老师则是这个起始阶段的舵手和领路人。我的启蒙老师名字叫郑希绩,他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至今仍满怀爱戴和敬意。倘若他现在还活在人世间,应该是90多岁的高龄了。而在他其后的几位老师,我只能回忆起他们的性别,却记不起他们的名字。
当时处在解放初期的家乡还很贫穷,虽然有宽敞的教室,但是没有桌椅。记得第一天报到,郑老师首先告知大家每个同学都要准备一块木板,代替课桌用。结果自然是五花八门,大家带来的木板宽窄、尺寸都不规范。我们将砖头砌成方垛,抹上黄泥,然后将木板固定好,再将较窄的木板钉成板凳,便可以上课了。
那时候城乡差别很大,农村的孩子不能象城里的孩子那样用铅笔或钢笔在作业本上练字,学生们每天上学都必须带块小石板和一些滑石笔,老师在讲台上讲课,同学们便按照老师的要求在下面用石板反复练习。
放学回到家里再将每天学的生字按老师的要求写在作业本上,以供老师批改作业。这种方法虽然麻烦,但是也有它的优点:一来学生们可以多写几遍,二来也能够加深记忆。
郑老师讲课很认真而且讲究方法。偶尔当他发现个别同学注意力分散、在下面偷偷搞小动作时,他不像其他老师那样立即让学生站起来质问或训斥,而是稍作停顿,把目光移到违反课堂纪律的同学的脸上,这时全班同学的注意力也几乎同时顺着老师的目光聚焦在这位同学的身上,待这位同学察觉到自己的过失后,便羞愧的低下了头。
这时,老师的脸上也即刻浮现出淡淡的微笑。事实证明,这种充满着爱意,又不伤害孩子自尊的灵活的教学方法,比直言的批评和严厉的惩罚效果不知要好多少倍,况且不易产生师生间的矛盾和隔阂。
郑老师对同学们的爱是发自内心的。夏天雨季到来时,天气反复无常,有时恰好刚好要放学,天空中却乌云密布,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这时候,郑老师来到大家身边笑着说:“今天同学们不必着急回家,因为马上将有倾盆大雨落下,现在你们走我也不放心,利用这个机会我给大家讲故事吧。”我记得有一次他讲的是《西游记》中孙悟空师徒四人经过火焰山的那一段情节。他讲得非常认真、情感细腻,后来我每次读这本神话小说时便自然地想起了小时候老师讲故事时的情景。这种富有人性化的做法更激发着大家的学习热情,在同年级四个班的教学成绩中,我们班总是名列前茅,县里还时常派老师前来教学观摩。我和我的同学们都对这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充满着深深的敬意。
(未完待续)
作者:刘德奎
写于 二零一八年三月
作者简介:
原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退休干部、中共党员。
本人一生酷爱文学,闲暇时写写散文、回忆录、诗词。《难以忘却的记忆》一文,曾发表在吉林省政协文史委创办的刊物《读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