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2日,洛宁县教体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在对城区学校附近小区进行夜查时,在翔梧路北段民宅内发现一家无证无名培训机构,该机构组织18名学生正在进行学科培训。
经核查:
1.该机构为无名培训机构,举办者为余xx,身份证号410328xxxxxxxx9648,自由职业人员。
2.参加培训的18名学生中有12人交费,每人300元, 6人未交费。

处理结果:
1.现场对举办者余xx进行批评教育,学习“双减”政策,停止违规办班行为;
2.限期退还学生的培训费,每人300元,12人共计3600元;
3. 责令写出保证书,保证不再开展违规培训行为。
来源:洛宁县教育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