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洛宁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各级调委会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重大疑难纠纷案件及影响社会安全的不稳定因素,为平安洛宁、法治洛宁建设贡献力量。
近期,我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妥善化解一起涉访涉诉医疗机构案件,以实际行动为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2023年3月1日,洛宁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上级交办的一起涉及医疗纠纷的长期上访案件。患者王某,男,洛宁县小界乡人,因车祸致右下肢膝关节损伤于2022年6月9日到甲医院骨科住院治疗,保守治疗19天后出院,后到县乙医院再次住院治疗84天。因患者对首住某医院治疗经过及出院评价产生异议,导致肇事车主拒绝承担相关费用,产生医疗纠纷,要求甲医院赔偿多项费用8万余元,医方认为在为患者王某的诊疗过程中,诊断明确,诊疗行为符合诊断常规,医疗机构不存在过错,医患双方自行多次协商无果,患者以某医院治疗措施和出院评价过错为由多次上访。
县医调委受理案件后,会同县卫健委副主任贾红霞、小界乡党委副书记赵卫国、卫健委信访股股长阴大军、医政股股长马永生及医患双方代表,在医调委办公室进行现场调解。县医调委主任王洪吉首先向医患双方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阐明人民调解性质、遵循的原则、遵守调解纪律、当事人在调解中的权利义务等,在调解中,医患双方各自陈述纠纷事实并提交相关病历资料,调解员张万群、周书梅认真听取双方陈述,并就医疗纠纷调解的工作职能、程序、范围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告知,由于医患双方诉求分歧较大,调解陷入僵局。

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3月14日,相关部门领导及医患双方代表在县医调委办公室再次进行调解,双方仍然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调解员在“背对背”单方谈话中,耐心安抚患方情绪,同时结合卫健部门的专业解读从法律角度指明双方争议焦点所在,反复与双方沟通协调,阐明利弊。最终在卫健委、小界乡领导和调解员的耐心疏导和劝说下,医患双方终于达成共识,签订调解协议。一起持续时间长达半年之久,既涉及患者切身利益、又事关多个单位,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医患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医患纠纷已成为当前社会治理中一个较敏感的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化解医患纠纷,极有可能演变为群体性的医患事件,因此维护和谐的医患关系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该起医疗纠纷案情复杂,持续时间长,上访次数多,造成社会影响较大,虽然与当事人协商调解过程艰难,但最终在洛宁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不懈努力下,医患双方握手言和,自愿签订协议,使这起医疗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近年来,洛宁县司法局持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中“第一道防线”作用,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推动成立了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消费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有效地化解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创新健康发展。
(来源:洛宁县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