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2日,洛宁县教体局选派6人检查小组,对城区学校附近小区进行排查,在翔梧路北段民宅内发现一家无证无名培训机构,该机构组织16名学生正在进行学科培训。
经核查:
1.该机构为无名培训机构,举办者为刘xx,身份证号410328xxxx0521xxxx,专科学历,自由职业人员。
2.参加培训的16名学生中有6人已交费,每人300元,10人为试听人员,尚未交费。
处理结果:
1.现场对举办者刘xx进行批评教育,学习“双减”政策,停止违规办班行为;
2.现场退还学生的培训费,每人300元,6人共计1800元;
3. 保证今后不再开展违规培训;
4. 将该机构列入无证机构“回头看”台账,保持持续追踪,防止其死灰复燃。
(来源:洛宁县教育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