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更多纳税人在2023年3月31日前缴纳契税享受商品房契税补贴政策红利,经洛宁县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纳税人凡是持预收全款购房发票(不含增值税)缴纳契税的,待住建部门房屋面积测绘后到售楼部换领全款购房发票(含增值税),可到政务中心二楼税局窗口办理多交税款的退税业务,确保所有购房者最终与全款购房发票(含增值税)缴纳的契税金额一致。
洛宁县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379- 66236886;0379-60891205。
咨询时间仅限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洛宁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洛宁县税务局
洛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洛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