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洛宁公安扎实开展“打盗骗、压发案、护平安”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力保障人民安宁。近日,洛宁县公安局马店派出所重拳出击,侦破一起盗窃坟上柏树案抓获嫌疑人3名。


2月3日,洛宁县公安局马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王某报警,称自家老坟上4棵大柏树在夜间被盗走。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现场只剩下4棵柏树桩和一些残枝碎屑,柏树已被截断盗走,不知去向。
该案在当地影响极其恶劣,群众反映强烈。为回应群众期待,快速破案,马店派出所迅速成立专班,全力侦办此案。
在县局情指行合成作战中心、交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专班民警对案发地附近沿线进行大量走访排查、视频追踪。经连日工作,成功锁定三名嫌疑人。

2月15日,民警精准出击,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洪某某抓捕归案,当场查获作案车辆1台、电锯1把、夜光灯1台,追缴售卖柏树赃款6000余元。洪某某到案后,同案嫌疑人卫某某、罗某某闻风而逃,民警一方面继续加大追捕力度,一方面对其家属开展劝投工作。在法律的强大震慑和民警的耐心规劝下,犯罪嫌疑人卫某某、罗某某于3月4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洪某某、卫某某、罗某某对其盗窃坟地柏树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追缴的赃款已退还给受害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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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打盗骗、压发案、护平安,洛宁公安勇毅向前,努力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用坚守和奉献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洛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