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助”与“乐”是雷锋精神之精髓
——毛主席“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六十周年有感
胥全迎
1963年3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雷锋成为全国人民的楷模,雷锋精神成为中国人的精神丰碑,学雷锋、助人为乐做好事,在全社会受到崇尚,我们身边涌现出越来越多的雷锋式人物。
六十年前,当我们看到《人民日报》上毛主席的题词和雷锋事迹时的情景,好像依然那么清晰,真是感慨万千。
那时,我在淮师一附小上二年级,这学雷锋的号召与学雷锋活动的宣传,对我们这些小学生来说,影响就太大了!可以说:那时,我的脑际里若要出现少年英雄的形象,那第一个就是为保护集体财产被坏人杀害的刘文学:若要出现战斗英雄的形象,那第一个就是用胸膛堵枪眼的黄继光;要是出现先进模范的形象,那第一个就是做好事乐于助人的雷锋。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与人为善”的文化传承。《孟子·公孙丑上》:“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
“助人为乐”的“助”,是帮助的意思。既是帮助,就量力而行。根据自已的能力,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而这种“助”,往往体现在普通人之间的生活琐事,体现在“举手之劳”与“雪中送炭”,这是普通人的最常见、最实际、最需要的帮助。
这个“助”,不求“大而全”,不求惊天动地,不求千古流芳,不求谱写奇迹。只要是能帮助一下需要帮助的人,就是学雷锋。所以说,学雷锋,人人能学,人人可学,人人都能成为“雷锋式人物”。你在一件事情上的无私地、自觉地帮助了别人,你就是“活雷锋”。
助人为乐的最崇高之处,是一个“乐”字。帮助人,谁都可以做,其实做一两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多好事。
怎么才能做到一辈子做好多好事呢?那就是必须真正地助人为乐,以此为乐,乐此不疲。
圣贤说得好:“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个“为”,这个“乐”,是一种自觉行为,一种条件反射,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精神享受,一种精神追求,一种道德修行。因为助人为乐,所以就不求回报,不求虚名,不求得利。要知道,这不正是雷锋的思想境界吗? 当然,我们提倡与鼓励人们一辈子学雷锋,一辈子做好多好事,能做到这样的境界的确不易。我认为:在社会生活中,我们有学雷锋做好事这份心就行,我们做的每件善行义举,都是快乐的、高尚的、值得社会尊崇的。 “人在做,天在看”。你帮助别人,你也会得到别人的帮助。善有善报,我是信的。
“助”与“乐”是雷锋精神的精髓,雷锋精神是新时代的精神瑰宝。在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更需要传承与弘扬雷锋精神,“助”之,“乐”之。


作者简介:
胥全迎,笔名羊羊有草。中国散文网创作委员会副主席,副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课程班毕业。曾任设区市市属国企厂长、党委书记。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特约研究员。中国报告文学学会、中国散文学会、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淮安市政协文史专家库成员、市政协文化文史委特邀委员,淮安市历史文化研究会理事。《都市头条》认证编辑,《清江文学》编辑部主编。22万字的《忆清江》由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多次在中国散文网举办的文学大赛中获一等奖、金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