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民警在清查行动中,发现一些无业青年经常在夜间聚集,分批次乘坐车辆前往县城南部山区,形迹可疑,遂加大暗访侦查力度。经过持续3天的缜密侦查,民警发现这些青年到南部山区下车后沿密林小路进入深山区中旧民宅参与赌博。
民警锁定该赌场藏匿的确切位置及人员活动规律等详尽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县局报告,县局迅速抽调治安大队、马店派出所20名警力组成抓捕组,于2月24日凌晨2时集合,实施围捕抓捕行动。抓捕组成员翻山越岭,徒步跋涉6公里到达目的地后,快速出击,合力将藏匿在一窑洞内以“推牌九”方式进行赌博的成员一窝端,一举抓获涉赌嫌疑人30名,扣押赌资18万余元、车辆2台、移动照明设备1套、赌具若干。



针对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的实际,洛宁县公安局加大警力对参赌人员连夜突审。经初步查明,参赌人员主要通过熟人之间人拉人的方式参与,隐蔽性、流动性极强。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他们三天两头换窝点。目前,洛宁县公安局已依法对30名涉案人员分别作出处理,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洛宁公安对“黄赌毒”违法犯罪零容忍,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洛宁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