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镇:“四强化”做好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工作

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东至县民政局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下放至镇和街道。为确保权限放得实、接得住、管得好,大渡口镇“四强化”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运行。
一、强化审批指导,严守第一关口。迅速反应召开会议,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集中参加相关文件精神的培训。培训内容从低保材料的搜集、家庭信息的核查、评议会议的召开及人员的动态管理方面做了全面的要求。并用现场提问的方式对各种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要求村社区必须扛起责任重担,化被动为主动,严把村社区作为第一关口的重要作用,全力配合乡镇做好审批权下放工作。

二、强化工作时效,提高救助力度。审批权的下放意味着审批程序更加方便快捷,今后的社会救助工作,都将严格遵守2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的要求,这是对乡镇社会治理能力的新要求和考验。要求各村社区凡申请必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三日内给与正面回复。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20日内完成救助工作,不断强化工作时效,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促进长效运行。审批权下放后,关口下移也意味责任越重,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本着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制,要求18个村社区上报所有村民组长及目前评议小组成员花名册,民政所认真挑选评议小组成员,把牢入户调查关;严格审批材料真实性,筑牢保障精准关;成立联审联批领导小组,把好监督审批关;全力保障审批权下放后的责任落实。

四、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公平公正。进一步统一公示格式,要求按月公示在册户名单,接受群众监督,设置举报热线,畅通民意,让制度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规范年审工作,每年的6月、12月对城乡低保进行分类审核,急难家庭民政部门保证100%入户。2022年1月截止目前,大渡口镇通过年审及低保评议工作减少城市低保29人,减少农村低保199人,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做好“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工作。(撰稿:邓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