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一次当事人放鞭炮送锦旗后没隔几天,洛宁法院执行局再次收获两面锦旗,你看,大写的烫金字体上写的是夸赞!飘扬的细碎流苏中传递的是认可......
自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洛宁法院执行局强势出击,快速执结一批涉民生执行案件,对涉案“老赖”进行严厉惩戒。同时,强制与善意执法结合,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收获了一大波肯定!快去看看吧......
克服重重困难,让执行有温度

基本案情
2017年9月24日,吉某刚因需资金周转从原告乔某处借款10万元,并于当日给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后吉某刚因病去世。法院在审理该起借贷纠纷案件时,了解到吉某刚生前名下有自盖房一幢,审理法官认为吉某刚的母亲、儿子、两个女儿等四名被告应在继承吉某刚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在法院做出判决后,因四名被告中吉某刚的母亲已年迈,两个孩子年龄尚小,大儿子刚毕业还未有工作,家中困难无力偿还。原告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吉某刚名下的房产。“房子属于农村宅基地,竞拍资格有限;家里有老有小,生活困难,房子拍卖了,老人、孩子无家可归”,执行法官翟彭鹏一边与申请人沟通,一边没有间断地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在不断地走访调解、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释法明理之后,吉某刚的继承人们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批分期还完欠款。
善用强制措施,让执行有力量

基本案情
原告卫某诉被告代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于2022年2月16日在洛宁法院开庭审理,洛宁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代某偿还原告卫某借款本金2万8千元及利息。但被告代某却迟迟没有还款。因此,原告卫某向洛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承办法官王欢欢在了解情况后,积极与被执行人代某沟通联系,对方依旧表示无力偿还,面对该情况,王欢欢将案件情况报执行指挥中心,将代某案件纳入集中执行行动。行动当天,执行局迅速出击,对代某采取强制措施,面对法院这次“动真格、来硬的”,戴着手铐的代某立即联系亲友代为偿还,当天给付申请人1万8千元,剩余1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保证到期偿还。
锦旗虽轻,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与肯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案件的审判中,执行到位也同样重要。洛宁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持高效执行的工作态度,强化执行措施,全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来源:洛宁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