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精准施策
壮士断腕,横扫阴霾破浪行
——岳阳楼区反电信网络诈骗纪实
【编者按】电信网络诈骗,嚣张日甚,既危害社会又祸及家庭,呈日趋蔓延的态势,其来势之猛、犯案者之众、穿越地域之广、参与者之多、覆盖面之大、被牵连者年龄段之小,甚至逐步渗透至大院大校大学生,危害之大,渗透之强,令人深恶痛绝!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宣传力度,及时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认清这一新型违法犯罪的特征、形态和危害,记者辑选部分发言以飨读者:
从始发萌芽期“动刀子”
2023年2月以来在岳阳楼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刑事审判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过程中,岳阳楼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针对近年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案件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急骤上升趋势,结合调研座谈组织专题研讨,会议还倡议市、区法律工作者共同关注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和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公益服务,积极参与“群英断是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探讨与司法实践,献计献策献力、同发光与热。岳阳楼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 星,岳阳楼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易哲夫 、岳阳楼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周卫勇、枫桥湖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杨斌、岳阳楼区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姚小波、张树松、徐航、付燕华,岳阳楼区人大代表张伟民 ,岳阳楼公安分局、便衣大队大队长赵文、便衣大队副大队长李斯毅,岳阳市律师协会会长周超、市律师副会长郑云中、岳阳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徐永红、岳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国辉,岳阳市人大代表、湖南金州(岳阳)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红梅、区人大代表、执行主任李威,青年律师 陈铭翰、童娟娟等出席调研座谈会 。
电信网络类犯罪浅析
————岳阳楼公安分局便衣大队大队长 赵文
电信网络迅猛发展,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极大便利外,也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新的运作空问和便利条件,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通过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活动,其手段区别于以往的常规犯罪,具有种类多、涉及面广、危害大、隐蔽性强等特点,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活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从受害者对象中“深度解剖”
一、当前电信网络犯罪的主要特点
(1)数量激增。就我局目前的发案情况而言,2011年之前通过电信网络或者涉及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警情仅有个位数。到现在短短十年时间,这类警情訧占据了所有警情的一半还多。
(2)种类多,涉及领域广。随着电信网络设备、应用、终端的普及,通过网络APP传播淫秽视频,利用网络进行非法经营,通过设立“伪基站”群发诈骗短信,在各大论坛、社交媒体等平台上散播他人隐私或编造谣言,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侵害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电信网络犯罪除了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财产、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传统犯罪领域外,还会使一些常见犯罪穿上“隐形衣”,例如通过微信红包进行行贿、受贿等犯罪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3)危害人群众多,涉案价值大,传播快。如电信诈骗类犯罪,犯罪嫌疑人通过撒网式捕捞来对不同性別、年龄、阶层的人员实施犯罪,通讯工具的便捷、社交网络的发达助长了这类犯罪活动的成功率,且往往给受害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地域广,涉案嫌疑人多。
电信网络不受地域限制,跨省、跨地域甚至跨国犯罪多发。
二、从职业执法队伍中筑牢“防火墙”
电信网络类犯罪的主要成因呈现多样化。
(1)电信网络本身的特点。我国已经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随着 4G、5G网络发展,各类数据、视频传播愈加高速快捷。相对于普通的犯罪手段,电信网络呈现出难预测难控制的特点。移动智能终端普及度高,人人都是电信网络的使用者等等,网络特点为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2)电信网络服务提供者监管不力,技术实施不力。电信网络提供者作为获得巨额利润的一方,在享受这些丰硕果实的同时,应该履行相应的核查、监管义务,发挥“守门员”的作用。但有些电信网络服务者不但不采取技术措施予以制止、监管,甚至帮助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以谋取不法利益。
(3)犯罪成本低,利润大。例如让老百姓深恶痛绝的电信诈骗犯罪,犯罪分子只需要购买“伪基站”等设备,就可以使用该设备占用无线电频率、占用无线电通讯频率资源,在极短的时间内发送数千条、数万条违法信息;通过在网络上建立“通讯群组〞实施犯罪活动,成本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4)追赃难,大多数犯罪团伙都有一套相对完整的赃款转移制度,由于使用网银转账、B2B交易、POS机消费、第三支付等方式,犯罪分子在数分钟内即可将数百万元的赃款进行洗走,同时为了逃避监管部门监管,一些洗钱团伙还建立了“跑分”平台,利用一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弱点,引诱一些乡村人员和学生群体利用本人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账户参与洗钱活动。根据犯罪分子转移赃款的特点和方式,公安机关即便能够将犯罪分子一网打尽,也无法追回全部的赃款。因为赃款早已被他们移到国外或者挥霍掉,能追回的只能是极少部分涉案资金。
四、电信网络犯罪的打防对策
一从监督管理中“树威严”
加强防范宣传。当前新型网络违法犯罪高发、频发已是全国性的一个趋势,也是一个难题,单靠公安机关的侦查打击难以压制住当前发展迅猛的势头。必须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宣传防范上来,这样才能从根本解决新型网络犯罪高发的势头。但目前我们的宣传工作还浮于面上,很多时候都是靠公安机关一家单打独斗,没有具体化、深入化、体系化。建议从政府层面上建立由政法委牵头,各部门参与,社会协同,各司其职的新型电信网络犯罪防范宣传机制,打好宣传防范的整体战和合成战,建立全方位、立体化宣传防控阵地。
二从社会危害案例中止损
加强学习,强化侦办打击。当前受警力和财力的限制,建议抽调一批业务经验丰富,技术和法律水平过硬的人员组建一只专业的打击办案队伍,并根据案情需要邀请一些外部人才和互联网企业技术力量参与到案件侦查工作中来,使打击更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同时建议财政部门统筹规划专门的办案经费,以解决公安机关的后顾之忧。此外,要主动研究新型电信网络犯罪的规律和特点,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创新打击工作机制,提高打击效能。最后,还要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让他们更早地介入侦查,就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客观、合法收集证据。
三、从源头上浇冷水控滥
加强监管整治。要充分利用好公安部机关网络安全监管的职能,联合网信、工信、工商等部门加大对互联网企业和互联网平台应用的执法检查力度,最大限度的压缩新型网络数字犯罪的生存空间和土壤,同时要积极协同工信、通管、银行部门将“实名制”真正意义上的落实到 “实名制,让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无机可乘。打击治理“新型网络犯罪”司法实践之我见
湖南金州(岳阳)律师事务所 陈铭瀚
感谢岳阳楼区人大开展关于刑事审判工作的调研活动,我是湖南金州(岳阳)律师事务所的陈铭瀚,结合理论与实践,现对网络犯罪发表个人观点,经过最高检的统计,帮信罪目前已成为刑事公诉案件中第三大案件,可由此印证帮信罪的上游信息网络犯罪数量也是水涨船高,其中网络电信诈骗在上游犯罪中应该也是占绝大多数的比例,网络电信诈骗可能是传统骗术单纯上网,转为用电信手段作为实施犯罪的一种方式,还有一部分的网络电信诈骗,是在境外形成流水线、产业链的诈骗模式,有专门的话术团队、后台运营团队、技术团队等,甚至一起诈骗案件中,不同团队所在的国家均不相同,而一旦实施诈骗后,被骗资金可以快速流出境外,导致赃款难以追回,那么就这类型案件中,国内能够抓获的犯罪分子可能仅有帮信罪的对象,而在司法实践中有的部门认为应当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有的认为应当认定为帮信,而二罪对于被告人来说却是截然不同的刑期,这种同案不同罪的情况直到去年下半年左右才得到基本的统一。作为这些帮信罪的嫌疑人,大多数是年轻人,很多不到20岁,而他们犯罪出借银行卡时,从当时的打击环境来看,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犯罪行为,从整个网络诈骗的全链条来看,他们起到的作用也是微乎其微,同时也实际上没有获多少利益,但是针对于这种犯罪,实践中绝大多数是判的实刑,极少判缓刑,在这种犯罪处理过程中,能够更加考虑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合理适用缓刑。

此外,利用网络来侵犯著作权的案件,也呈现上升趋势,近年来仅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就有多起网络游戏著作权犯罪的案例,这种类型案件,对于著作权所有人而言,抄袭成本、难度低,将代码进行复制,就可以几乎一模一样作出相同的游戏,使著作权人游戏的客户群体导入伪造游戏里面,对于正版游戏的经营者而言,会受到巨大损失,伪造者可短时间获取大量不当利益,而现在游戏行业的高速发展,不可避免会诱发类似案件的增加,作为律师可以加强对这方面知识产权与刑事附和领域的研究和学习。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用户的增多,很多传统的犯罪形式相应由线下转变至线上,形成新型的网络犯罪模式,典型的帮信罪、诈骗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新型网络犯罪带来的是隐蔽性、被害人人数及范围不特定、造成的损害结果更大、损失难以追回的可能性增加。但是在办理网络犯罪过程中存在证据固定及证据审查困难,尤其是当服务器位于境外,更难以从服务器中保全、获取相关电子数据;在电子数据的转化方面,要将电子数据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需经过大量的转换流程,就目前的技术而言,所有的数字信息都难以证明其唯一性,这既给办案机关带来技术上的阻碍,也给我们律师带来学习专业领域的挑战,因此我们要更加重视这种传统犯罪向线上犯罪的转型趋势,及时关注与学习,弥补自己的专业短板。
责编/苏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