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笔:漫步的意义
文/李相奎
[在旧桃换新符的日子里,无意识地想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要漫步长白山,其实,发现自己从没有中断过这样的思考。]

我不止一次,站在森林的河边,或在某棵树下听着鸟鸣,或在荒野的高处远望时,我想问自己,漫步森林试图在寻找什么,那东西和我的生命有什么关联呢?
为了能回答自己,我去阅读了评论家对几位著名的自然文学家的评论。
后入把奥尔多·利奥波德的《沙郡年鉴》定性为一本描写人类与土地关系的经典之作,由此提出土地伦理学。说心里话,我对土地伦理学知之甚少,更没有深刻的领悟。评论家对吉尔伯特·怀特的评价我多少还能理解,说他的作品是一种有意思的人生文献,不单是写的好,而且充满了趣味。人们之所以说《活山》这本书,是因为它在一个特殊且微小的主题中,找到或者说提取了一个关于我们如何理解世界的故事。
著名的苏俄作家普里什文这样评价自己的人生和作品:“我长久地浪迹天涯,终于明白,大自然中每个新的一天,都是大地上还从未有过的一天。这一点,如果我要在一切平凡之物中寻找某种新的非凡之物,难道不也是一个发现吗?所以,我试着做主要不是向远处,而是向深处的旅行--我企图深化对我周围临近的日常现象的领悟。我写出了《大自然的日历》,后来也就老这样写下去。我从中为自己找到了写作的方法。”
离我最近的生态文学作家胡冬林曾写到:“当你拿起这本书时,我替我倾注心血写作的这些可爱的动物——青羊、水濑、熊、狍、马鹿、星鸦、狐狸、山猫们感谢你!”
在众多对胡冬林的评语中,我印象最深刻的的就是这句话:“胡冬林是离动物最近的作家”。
看过这些评论,我懂得了,人们总是要对作家的人生和作品赋予一种恰如其分的价值和意义。
有时候,我觉得后入对作家的评价,是不是高于了作家当时的精神境界,比如,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时,是不是现在红学家挖掘出来的那么多深刻的主题?这只有曹雪芹自己知道。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后入都是推论和猜测。
由于自己的孤陋寡闻,我自己至今不知道,我漫步森林试图寻找的东西是什么?不会是简单地寻找马鹿求偶场,也不仅仅是为了积累创作素材和寻找灵感,让自己的文字有森林的味道,我总感觉隐隐约约还有别的什么东西吸引着我。
我不能违心地说,我漫步森林,是因为我是多么的热爱自己的出生地的一草一木、鸟语花香,那有点高大上和虚伪。但有一点必须说清楚,我喜欢自然的风光,不喜欢都市车水马龙的生活。小镇的风景符合我对田园生活的要求,这里有无尽的原始森林,有我记忆中的童年,有我知青经历和大半生的人生,我对这片故土的感情是有温度的,也是真实的。这是朴素的故乡之恋吧。
起初,真实的动机是想在游山玩水中寻找一些创作素材,我愿意写作,也不想虚度光阴。一开始,一边在小镇附近的美人松林、野鸭湖进行纯粹意义的散步,一边抽时间重新阅读《瓦尔登湖》《醒来的森林》《狐狸的微笑》《大自然的日历》等生态文学作品,并着手写一篇中篇童话。直到有一天,在雨中遇见太平鸟,突然萌生了想写生态文学的想法。于是,我放下已经写了三万多字的童话,尝试写生态散文。我觉得把每天漫步森林的观察、体验记录下来,比创作其它题材的文学创作更能贴近自己的生活,至少不用为虚构情节苦思冥想和绞尽脑汁,我就做自己生活的忠实记录者就可以了。选择新的文学门类创作,缘之比较,梭罗在一个湖泊居住一些日子,就可以写出经典作品《瓦尔登湖》,奥尔森老人长期漫步荒野与山林,成就了一本《低吟的荒野》,普里什文长期流连与森林,写出《大自然的日历》等系列作品,再就是作家班同学胡冬林,扎根长白山,写出《狐狸的微笑》、《青杨消息》等精品散文,我想,我就出生在长白山下,又有割不断故乡情结,守着神奇的原始森林,我应该会有所作为。
这就是我最初真实的漫步森林的动机。把渴望山居生活与创作结合起来,让自己的余生的生活有点趣味,如果所写的文字有价值,那是额外收获。
当我饶有兴致地日复一日地漫步森林、荒野、河谷,与很多鸟类邂逅,并记录整理成一篇篇小文,我渐渐有了一个创作计划,想用五年时间,既2019年至2023年,每年创作20万字,五年80万字,如有可能,在2023年年底出版散文集。
在2020年年底,我读到了胡冬林的《山林笔记》,在深受震撼的同时,我决定把自己的生态文学创作进行到底。但我做不到像他那样即是作家又是战士,也不可能像他那样,有时候一天在森林跋涉几十里路,我的人生已经没有了那样的体力。我只能像奥尔森老人,在自己家附近的荒野和森林走走看看,长途跋涉对我已经是奢望。也是基于这一点考虑,我也想给自己的漫步森林和创作寻找一个名义,至少,当别人问我为什么漫步森林,我应该有一个说法,但不是冠冕堂皇的说我热爱大自然,也不仅仅是为创作积累素材。我相信有这两个因素,但不是完整的全部。那个所缺陷的,就是我试图寻找的东西。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