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75.8”经历
周文化整理
1975年8月8日,由于河南地区连日降下特大暴雨,驻马店板桥水库高达24.5米的大坝溃决,6亿立方米的库水沿着大坝缺口倾泻而下,在河道上掀起近10米的巨浪。随后洪水更是以6米每秒的速度在河道中疯狂蔓延。一时间,洪峰声如天崩地裂、势如翻江倒海,洪水所过之处,林木、人群乃至建筑都被一一抹平。更可怕的是,这并不是个例,短短数个小时里,驻马店地区主要河流堤坝全部归溃决,将近60亿立方米洪水疯狂肆虐,驻马店这片东西300公里、南北150公里,总面积将近1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彻底化了作一片汪洋。
在这次水灾中,河南省不仅有29个县市、1100万人受灾,更是有1700万亩农田被洪水淹没,其中大部分都遭受到了毁灭性的伤害。一场洪水冲塌了河南596万间房屋、冲走了百万头牲畜,冲垮了100公里长的京广线,也冲掉了我国近百亿元财产。
这就是举世闻名的“75.8”洪灾。
我叫石天才,今年77岁,家住泌阳县古城办事处七里岗居委。“75.8”洪灾期间,我参加了驻马店地区救灾物资转运工作。
1975年8月,我是陈庄公社搬运站职工。和当时的全国形势差不多,我们公社搬运站虽然是公社一个社直单位,负责全公社范围内的货物装卸搬运工作,但是我们大部分人是农村户口,不是国家正式职工。
水灾发生后,驻马店地区相关领导部门,根据全国支援灾区 物资调配情况,组织所属各县,成立装卸搬运突击队。要求组成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表现优秀,身体条件良好,装卸业务熟练,统一集中到驻马店物资转运站,驻站接收、发送、转运各种救灾物资。
泌阳县由相关领导牵头,以县搬运站为主,抽调各公社搬运站人员,组成赴驻马店突击队。全县抽调搬运工人大约80人。我们组成了5个班,每个班13人,算是一个小集体,安排的工作,完成的任务,结算的报酬,以一个班为单位计算。也记不住当时的领导了,只知道有县搬运站的,还有一个县粮食局的。
我所在的陈庄公社搬运站,根据政治可靠、表现突出、身体强壮等要求,挑选了我和范岗的柴祥跃、乔楼的乔新民共3人参加。有的公社人就多些,比如王店、官庄、赊湾、沙河店等几个公社,有的就参加了十几个人。
刚开始不习惯,慢慢的就适应了。因为这个工作持续了几个月,一直到接近过春节才结束。我们每天早上3:00起床,一直到午饭后才能完成任务。吃过早饭,各个工作班按照办公室调度单,找到对应着编号的火车皮,就把车内的物资卸下来。粮食品种有麦子、黄豆、玉米等等,有时候还有被子、衣服或是其它生产生活用品,反正有啥卸啥。火车站规定,每节车皮2个半钟头卸完,否则,火车开走后,自己负责用车把物资再拉回仓库。
卸车只是工作任务的一部分。下一步任务是,当班就要装上发往各县的汽车。全地区各县的运输车队,就在那里排队等候装车。大家都是争先恐后,有时候还发生碰撞、争执。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还有部队的军车。军车很有秩序,人家按号排队,该谁的车谁上。各县的车,都是乱挤,跟人家军车没法比。
我们当时是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按劳计酬。当时装卸费是一吨4毛钱,我们一个月收入大概120元。可以算一下帐:装卸300吨,才可能收入120元。也就是说,我们每人每天要装卸10吨货物!这足以说明,当时为什么要求搬运工人政治可靠、身体强壮了。但是,我们也很满足:当时干部平均工资,每月只有40元左右。我们陈庄公社工资最高的是一个武装部长,还是我们七里岗同一个大队的,他每月工资才70多块。
我们住在驻马店粮食中转站,人称“南大仓”,成立了大伙叫“人民食堂”。记得赊湾公社陈庄大队董岗一个姓董的人,是我们大伙的炊事员。当然还有其他炊事员,因为当时有规定,一个炊事员管30个人。住的是临时腾出来的一个仓库,地上有铺板,行李自带。
不知道当时生活的具体安排,只知道领导说,不能让下力气的人饿着。当时是计划经济,吃饭必须有粮票。但是,我们吃饭不要粮票,只收钱。一个馍(馒头)一毛钱,一根杠子油馍(大油条,相当于一个馒头)也是一毛钱。饭菜只是普通的,改善生活也是有限的,只是馋了,可以到街上自由市场自己改善。火车站附近的卤肉馆,一斤猪头肉只要几毛钱;一个卤猪蹄子,只卖两毛钱。我和柴祥跃经常去吃。
至于当时的文化生活,根本不敢想现在这样的条件。驻马店当时也只有一个戏园、一个电影院。早上三点就起床干活,根本没有时间看戏看电影。况且,晚上看一场电影,电影票是两毛钱,等于我少吸了一盒“白河桥”烟。只记得有一次,影院放映新电影《春苗》,大家都想看。但是,电影院门前排着很长的队,电影票很不好买。我就去找了地区京剧团的一个亲戚,她是我本家石淑珍老师的二女儿。那一次,她很体面地给我(包括我们十几个人)办了一个好事。
遗憾的是,当时我们泌阳县去驻马店的那一批人,不回来就转正了,地区搬运公司对我们很满意,同意接收。但是,我们公社当时一个分管社直部门的杨副书记,坚持让我们回来。况且,我们要想转正,还得要公社开一个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