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是春节的高潮和尾声,想必也是一个礼花满天、鞭炮齐鸣的日子。在我曾多年从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职业生涯中,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想提个醒,目的在于乐极不生悲。2001年10月,我第一次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走进事故现场。那是一起鞭炮厂爆炸的生产安全事故。目睹惨象,我惊呆了。作为下属,我跟随局长出差到北京、大连,途中接紧急通知,折返直接来到事故发生地,长春市郊区一所小学的鞭炮厂。当我们赶到时,事故发生已经过了二十多个小时。眼前是爆炸燃烧过的厂房的断垣残壁,瓦砾石块之间冒出一缕缕鞭炮的青烟。阴天小雨,仍然有未燃尽的鞭炮在碎石缝隙间、在掩埋的泥土中挣扎着,断断续续地炸响,发出凄惨的鸣叫。熟悉厂区的人员引导我俩走过爆炸原点的深坑和相关区域,看得出,这里原先是一片厂房,现在夷为平地,废墟中可见没有收净的人体残渣和血痕,散发着异味。有的死者已经无法找全完整的尸首了……什么原因爆炸的?死伤多少人?一所小学怎么还有鞭炮厂?这么大的事故怎么着手处理?一系列问号塞满了我的脑子。当时我所在的单位是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处理事故很有经验,属于国务院事故处理专家级别的。服从他的安排,我主要是打打电话,发发通知,做做记录,查查历史,整整材料什么的,做些类似于秘书性质的工作。各个有关部门都来了,安监、公安、消防、卫生、建设、工会等等,省领导指挥、安监局牵头,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调查组内又成立了若干专业组,按照现场取证、技术鉴定、资料收集、善后工作、综合整理等,分头进行。工作紧张、连续,夜以继日,无论怎么辛苦劳累都不可间断,必须连续作战,一气呵成。随着事故处理工作逐步展开、推进,我看到了井然有序,事故的来龙去脉逐渐清晰。抢救伤员,救死扶伤,是首要任务。控制有关责任人及其企业银行账户也是刻不容缓的事。通过调查,摸清了鞭炮厂建厂的起因。是鞭炮厂的厂长找到该小学的校长,又通过县校办工业公司,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以校办企业名义,靠挂到小学校。事故当天,10月18日,19名工人在厂。12时30分,大组花工作间装填烟花药饼的工人操作不当,导致药饼受到摩擦冲击而发生爆炸。包括其他成品包装、小组花、小打隔等工房的整栋厂房被全部摧毁。爆炸引燃的烟花四处飞落,使得40米以外的其他栋厂房、半成品库房及三座成品库房相继全部爆炸燃烧。消防官兵迅速赶到现场扑救,17时,火势得到控制。事故炸毁、烧毁厂房六栋25间,造成9人死亡,1 人失踪,1人重伤,10人轻伤。经济损失大约100万元。
这是我第一次切身感受到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极端残酷无情,上百万的财产化为乌有,好端端的生命变得粉身碎骨,竟然都发生在一瞬之间。人的生命在一定条件下,是坚强的、顽强的,但在事故发生时,它却变得如此脆弱,那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外力的摧残,极其残忍,具有毁灭性,一旦走到了那一步,任何人对它都无可奈何。等到事故发生了,大难临头,再做补救,为时晚矣。记住先人们的有关名言吧:救焚当豫筹于曲突之先,支柱必无补于栋挠之后。(清代朱舜水《答源光国问先世缘由履历》)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息于将来。(《三国志 吴志 吕蒙传》注引《吴书》)杜渐防萌,则凶妖销灭,害除福凑矣。(《后汉书,丁鸿传》)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是必不可少的,也是一项敏感而复杂的工作。12月份了,对有关人员责任追究的处理决定还在反复论证之中。那一年的冬雪来得特别早。事故方县里的领导披着一身雪花,来到省安监局办公室,与局长沟通。压力之大,心情之沉重,从他那一双疲惫的眼睛当中已经可想而知。事故调查组首先提出处理意见,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经省政府同意,最后做出处理决定,按照三条线来区分:第一条线是鞭炮厂。大组花工作间的2名操作工,也就是在组装烟花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爆炸的直接责任人,因已经死亡或失踪,不再追究。厂长、副厂长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条线是学校。校长、县校办公司经理、副经理,县教育局长分别给予行政撤职、行政降级、记大过处分。第三条线是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镇党委副书记、镇乡企委办主任分别给予记过、党内警告处分。这次事故发生之后,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的很多有识之士都意识到,烟花爆竹生产太危险。算算账,无论从解决就业还是从盈利的角度考虑,都没有太多利益可得。尤其对于这些生产规模较小的生产企业而言,在行业竞争中,无法与湖南等这样的烟花爆竹大省相比,无法进行规模型、机械化、自动化生产,完全依靠手工,处于劣势,安全系数很低,极易发生事故。从发展趋势来看,难以生存下去。据此,省里下决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经过几年过渡,彻底退出生产领域,不生产,只经营销售。第一次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痛定思痛,深深意识到,“官儿”不好当啊,安全责任不得了。带个“长”就是“官儿”,是个“官儿”就有责任。校长也好,局长也好,镇长也好,县长也好,都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但是,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啊。你不能防祸,怎么可能造福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了,从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反推,肯定会追究到你应尽未尽的责任,无法逃避。所以,当官儿,首先要想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首先要想到如何尽职尽责,造福百姓,而不是痴想个人得到什么好处,亲友沾个什么光之类。“安全第一”这句话几乎成了口头禅了,但是否真正理解“第一”的真正含义?“第一”是相对于其它数字的比较而存在的。至高无上,巅峰,首要,重中之重,才是“第一”。无论什么都不能替代,因为无论什么工作都有一个安全问题,即使在貌似无险的避风港,也有一个安全问题,只能排在安全之后。事故是反面教材,应该汲取的东西太多太多,参加一次事故处理,感慨万千,一言难尽,爆竹之痛,一起深思吧……
(初稿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