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吴某某,身份证号:410328****092*****,非在职教师,属于无证无照学科类辅导,涉及21名学生。处理结果:1.当场责令停止违规补课。2.对吴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保证书,如果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将移送司法部门进行处理。3.告知学生家长,不要到无证无照类培训机构给孩子补课。(来源:洛宁县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