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霍煤小区业主
同胞书
全体霍煤小区业主同胞们:
2023年农历新年即将来临,同样作为霍煤小区的业主住户向各位同胞提前祝新年好!
霍煤共有37个小区,23336户,居住着近10万煤乡儿女。小区是我们赖以居住生活的家园。
忆往昔,霍煤集团为企业发展,职工幸福,励精图治,不懈奋斗,开展“百里矿区,一尘不染”环境治理,实施沉陷区、棚户区“两区”改造,使职工居住生活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小区照明亮化,道路硬化,草绿花香,休闲恬静,娱乐舒适。环境卫生达到一流。高层建筑,电梯畅通,出行方便。职工家属无不感到幸福,处处洋溢着一派安居乐业、欣欣向荣的景象。
看今朝,永安物业公司接管了霍煤小区以后,缺乏管理,不投入维修,从根本上背离服务的理念和宗旨,把自己当作“上帝”,当作至高无上的管理者,在不承认业主,不承认业主选出的业主委员会,不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下,强行推出物业收费通知,要求限期交费,这是何等的霸道行径!“服务”了一年,草坪大量枯死,活动场地地砖破碎,活动器材损坏,外用厕所停用,大门门扇丢失,灭火器失效,污水横流,垃圾遍地,处处荒凉。更有甚者,多次采取堵大门,停电梯,安装控梯卡等极端手段,迫使业主交费。
永安物业公司种种倒行逆施,导致我们业主上访霍州市政府,在政府关怀下,相关部门和业主代表进行了协调。在一次协调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永安物业公司张贴了《关于2022年度及2023年度物业费的通知》。此通知张贴后,引起了广大业主更大的不满:
通知抬头称“各位住户”,收费栏称被收费对象为“物业使用人”,我们这些用了几辈人积蓄买下的房子,居然等同于租住房的临时住户吗?
通知第一条称2022年“暂收取八个月”费用,第二条称“在1、6元/㎡·月的基础上,优惠20%。”这说明物业费可以由永安物业公司随意定价,“届时住户按多退少补缴纳”。 更为霸道的是,“如期不交,将恢复到原收费标准”。
通知第四条称“共同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收费标准进行评估”,不知这个“共同”是否包括小区业主,如果包括,为何不现在“共同”协商?如果不包括,那么永安物业公司和谁“共同”呢?
永安物业公司继续坚持不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继续采取单方面定价的违法行为,继续保持强买强卖的霸凌理念,继续固守着无视业主的心理,继续维护着蛮横的面目。这种违犯《物业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业主坚决抵制!
在准备继续谈判之际,有消息传出,我们赖以生存的企业,要求业主“屈辱”交费。元月13日,开元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到集团公司反映情况,得到的竟然是,公共事业中心李某某未经企业同意,自己以企业名义发布行政通知,并造成一定影响。李某某行为已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之规定,构成伪造公文罪。我们将依法向司法部门和纪检部门反映,依法依纪追究李某某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家是我们最后的避风港湾,家是我们亲人团聚的地方,如果我们回到家园感到不舒服,甚至恐惧,在应该放松的地方,仍然得不到自由,那我们还向哪里躲?我们的人生又该如何度过?当我们的老人来小区看望儿女,被阻在门外,我们的孝心何在?当我们的孩子从外地回到小区,有电梯却要爬高楼才能进了家门,我们的尊严何在?当我们的亲戚朋友来小区探望,在野草垃圾中行走,在衰败破落中交谈,我们的脸面何在?安居乐业,是和谐社会最底层最基本的要求。不能安居,何来乐业?不能乐业,何来和谐?
一年来永安物业公司给我们留下的伤痛,不知何时才能修复。春节已到,在业主强烈不满和抗议下,永安物业公司才有了清理开元小区脏乱差的动作。霍煤其它36个小区的变化又在哪里?业主们看到的是同为永安物业公司“服务”的其它36个小区并没有变化。让我们如何相信永安物业公司的诚信?我们怎么能放心地把小区物业服务,交给永安物业公司呢?
制约这种永安物业的违法经营的行为,只有依法签约,依法监督,依法诉讼,才能有效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这需要有一个机构代表我们业主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我们选出的业主委员会。为了我们的基本安居,为了我们的生存安全,作为已经代表业主发声并付诸了许多行动的业主委员会再次向各方面重申:
一、永安物业公司必须承认小区住户的业主地位和业主选出的业主委员会。房产权是由建房的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组成。我们居住的小区是经济适用房,土地所有权归集团公司,我们花钱购买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这是法定的,我们是名副其实的业主。我们是房屋的购买者,我们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对购买的房屋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无论是商品房的购房者,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小产权房的购房者,只要给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物业服务费的,都是业主。无论是商品房小区,经济适用房小区还是小产权房小区,只要有物业服务企业介入实施物业服务,业主就有权成立业主委员会。永安物业不同意我们成立业主委员会,请拿出你们的法律依据,向全体业主公示。
二、民法典第944条规定“物业收费的主体是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永安物业进入小区始终不与我们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那我们就不是缴费的主体。《物业服务合同》是我们业主依法行使监督考核物业服务质量的标尺,是依法维护我们业主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对物业合法经营具有很强约束力。物业是小区的服务者,不是小区的管理者,小区的管理者是我们的业主委员会。我们为什么要争取我们的业主地位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呢?因为只有业主才能召开业主大会,只有业主大会才能解除霸道物业,才能把这不依法运作,服务质量极差,欺压我们业主的物业赶出小区。如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物业依法承认了我们的业主地位,物业就不敢欺负我们了,我们还要依法监督制约物业。下步我们将向省级住房管理部门提出确定我们业主地位的诉求,这是我们必须追求的权利。
小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及我们的后人将在这里永久居住和生活,如果我们不争取我们的权利和义务,物业和我们之间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那我们将会受尽物业欺凌,给后人居住留下无尽的祸端。
小区是我家,维护靠大家!坚决抵制永安物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抵制一切暗箱操作,绥靖妥协,屈辱交费行为!捍卫我们的尊严!捍卫我们的权益!
团结起来,斗争到底,为我们的生存权利和生活权利而不懈奋斗!
霍州市开元小区
业主委员会
2023年元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