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与“神医”于新杰的故事——
008 谨小不妄为、遵规守法

曲指算来,我与于新杰大夫相识已经半个多月了。这期间,他的几件小事却至今令我赞叹不已。
其一,我写的每篇与他有关的文章,他都要细细阅读。一次阅读后,他对我说:不能为了表扬他,而贬低别人。更不能为了表扬他,而贬低同业的其他诊所。也不能为了宣传他的事迹,不经患者同意,就报道他们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更不能为了证明他的医术高明,而暴露患者的隐私。
其二,他的儿子毕业前,曾到过几家医院实习。一次,一位曾到过某医院治疗的患者在他的诊所见到他的儿子后,非常迷惑不解。当知道原委后,埋怨他儿子说:“你父亲医术这么好,当时为什么不告诉我们?”他儿子回答说:“在那里工作,我是不会告诉的,也不能告诉的。”于新杰大夫接过话茬肯定的说:“这是必须的。”

其三,见他的诊所不仅断病,而且还卖药、治病。我建议他将诊所名字改一改,把所有经营项目都包含进去。他却谨小慎微地说:“这个名字是卫健委定的,不能随便改。”
以上这几件事情虽然微不足道,但却反映出于新杰大夫谨小不妄为、遵规守法的优良操守。与某些商家见利忘义,肆意妄为相比,这是多么难能可贵啊!
王京楠写于2022年11月10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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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京楠,1961年出生,山东海阳人。1981年高校毕业。先后在城乡的学校、地区以上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的单位从事过教育教学、新闻出版管理、新闻报道、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宣传和经营管理工作。在新华社(网)《人民日报》(网)《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全国有影响的新闻媒体发表文章数百篇次。编辑出版过我国第一本诚信教育通俗读物—《诚信史话》。开设的《京楠哲思》专栏,受到不少读者关注与好评。爱好读书、思考、旅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