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遇两件事
文/张水明
晚饭后六点多出去散步,路过公寓边的公共自行车点,不经意地看了一下,只见锁止器上一盏灯在一闪闪,我知道是个“马大哈”没还好车就走了。我自己也办了一张公共自行车卡,知道超过二小时付费一元;如果丢了车子,扣掉押金,补办也麻烦。我们这个公共自行点紧靠两条忙碌的公路,人来人往;而对面就是一个闲杂人员居住点。看着那闪闪的红灯,又没见工作人员在岗亭,我决定帮ta还车。于是,我轻轻地拖出了自行车,骑上它向另外的还车点找去,希望有工作人员在,帮他(她)弥补一下损失。
一个点一个点找,是因是吃饭时候,还车点都是紧闭大门。没法,只好回家。本想把车按原样一放了之,又怕被别人骑走;骑走了放回停车点倒不要紧,怕有人居为己有;或者丢掉了。好事做到底,先骑回公寓,等一下再来还。
八点多,又从楼上下来,去还车点仍没见工作人员。来了倔劲,去其它点看看吧,以前这个时候总能碰到有工作人员在的。可是,绕了周边几个点仍没见工作人员的影子。唉,这做好事也麻烦呀。真想在原地一放随它去,抬头见十几米外公寓边的保安岗亭里灯火通明,对,让保安师傅明天还吧。说明了原委,就把车放在了保安亭旁。
本以来还掉了,谁知第二天晚饭后出去散步,仍见那自行车停在保安岗亭边,保安师傅也不是昨晚的那位,看来那位师傅下班了没有交代这事;抑或是不想管这种事?罢罢罢,还是自己来处理这件事吧。
走到公寓一里外的公共自行车点,见有工作人员在,心里一阵高兴。忙进去说明还车的事,她一阵狐疑。见我一副真诚的样子,她答应跟我回公寓取自行车。路上,她说刚才还在生气呢:好端端的车钥匙被人锁上扔了。我说不是有监控吗,曝曝光,让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大家来谴责。她无奈地摇摇头。又说,公司每个月都要少几辆自行车,有被偷的;有被仍在河里的。更可笑的是:他们在一民房边找到了车子,房主人一定要他们买包烟谢谢。我知道她一定不明白我这样“周折”还车的目的,我想告诉她:我纯粹是为了做件好事。
看到岗亭边那辆还新的“丢”了的自行车,她忙上去认领。我向当班的保安说明了情况,她推上车就走。我不忘嘱咐她:消消卡,让“丢”车的人少扣钱呃!她丢下一句:谢谢。骑上车去了。
那天早上,吃完早餐出来,在马路的十字路口停着一辆小货车,一对年轻的小夫妻在买水果。男贩主吆喝:要回老家了,处理买!有几个路人停下来挑水果。我走近一看,水果还可以,想想明天要去做客,顺便买些省得去超市买。于是,我挑了些了香蕉、葡萄,一称,20元,拿出钱包付钱。女贩主接过钱,仔细地摩挲一下,说,这张钞票边角缺了一角,不要。我又从钱包里拿出一张50元的。女贩主拿去看了一下,扬手说,这50元的也缺了一角。她还关心地问:两张钞票怎么都缺一角的?我一下子记起来了,昨天去老家的小店买香烟,女店主找给我的,因是熟人,找给我后看也不看就放进钱包里了。现在,两张钞票都缺角的,看来熟人也不厚道,打算以后不去她那里买东西了。女贩主笑笑,她说,他们是做小本生意的,不容易。弦外之音是:收了你缺角的钱如果用不出去,他们也损失不起的。她说得很诚朴,我心里只怪老家的熟人店主这么坏,这么坑人,回去后好好同她说说清楚。这样,我从钱包里拿出一张百元大钞,问她找得开吗?女贩主拿过去,看了看,准备找钱。这时,一旁的男贩主走了过来,他从我的手里拿过那张50元,翻来覆去看了起死来。我向他解释,缺这一点角可以用的,如果不行银行里不是可以换的吗。男贩子沉吟了一下,最后拍板对女贩主说,这50元收下。于是,女贩主还给我百元钱,用50元找我30元。我把几张钱塞进钱包,拎起两袋水果就走。男贩主忙走过来,额外送上一支香蕉。
下午,见超市里买月饼买二送一,我买了好多。收银员接过我的百元钱,看了一下,对旁边的收银员说:哎,怪了,我今天碰到了这样的钞票来买月饼已是第三次了。我怔住了:是假钞?收银员也不说是假钞,只是要我换一张。我有点羞涩,立即想到了是早上被水果小贩害了,真看不出这么老实巴交的人也会做这种违法的事!
姐姐知道了这事直埋怨我粗心,她说,眼下有人做假钞生意,别看这对小贩可怜,他们一定还有很多假钞呢!也许缺只角是他们的伎俩。姐姐教我把这张簇新的假钞在皮鞋上擦几下,脚踏几下,变成旧的了,去菜场上没有验钞机的摊上用掉。我立马摇摇头,我做不出来。姐说我善良得像个呆子了。我想解释我学过法律,不能知法犯法呀。她决定去试做,我不同意。倒是她这么一说,我第二天又去附近转了,如果碰到那对小贩,一定要劝他们不要做这种违法害人的事了;如果他们不承认,就报警。当然,不会碰到他们了。
外甥媳妇说,舅舅你那假钞得想办法用出去,她可以让家人去赌场上用掉,赌场上不会仔细看钱的;或者叫她老娘去混堆用掉,她老娘会说“我一个老太婆还会骗人吗?”就用掉了。我听了,好气又好笑,为了一张百元假钞不能让家人上赌场,赌博是违法的;也不要让一个老人去做“演员”坑害人家。
假钞放在茶几上,看电视晚会时老在眼前晃动,过中秋本来是好心情,因这张假钞坏了情绪,一念之下,拿起销毁扔进了垃圾桶,就算买了个教训。
作者简介:
张水明,中国电力作家协会会员,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陆续在《中国文学》、《江南》、《短篇小说》、《金山》、《芳草》、《支部生活》、《领导科学》、《中国法制建设》、《人民公安报》等报刊发表小小说、散文。有小小说入选年度中国微型排行榜;《十年——浙江省电力系统文学作品精选》;《礼物——献给党的十八大》。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作品集《细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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