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乡的冬天
文/彭玉峰
在深圳,几乎没有冬天,每年到11月份天气才会变凉,年轻人最冷也就穿件毛衣,都不用备秋裤。过久了常年温暖的日子,我还是很怀念家乡的冬天的。在我的老家,黄淮之间的一个小城市,这个时节,一般都零度左右了,最低温能到零下七八度,对于没有炕的农村而言,还是挺冷的。
我对家乡冬天比较有印象的记忆,还是上小学的时候,但是这记忆仅保留了画面,没有体感,也许是妈妈用棉衣棉裤把我包裹的很严实的原因,以至于我回忆不起来那原本存在的冰冷的感觉。画面呢?就是干枯的树杈、灰黄的农田、结冰的河沟,和下雪天那满世界的白色。在那个年纪,没有闲着的时候,放寒假的日子里,一群小伙伴似乎除了吃饭睡觉就整天都在奔跑,左口袋里塞几颗散鞭炮,右裤兜里装一把炒花生,田野、矸石山、矿区的围墙上,到处都布满我们的踪迹,有的敢吃屋檐下的冰溜子,但一般都会拉稀;谁有幸有了几毛钱,也会去买一些金丝猴奶糖,大家分着吃;还有胆大的,敢在结冰的池塘上面走,但是那冰层有时并不厚,所以会有变成“穿着棉衣的落汤鸡”的危险,湿漉漉的回到家,被大人揍一顿,来年冬天却又忘了疼继续去踏冰了。
印象深刻的有了体感的记忆,是在上初中之后,那时要每天骑车二十分钟左右去镇上上学,年纪大了一点爱美,不愿穿臃肿的棉裤而用厚毛裤代替,后果就是,在西北风的侵蚀下手上脚上长出了冻疮,即使戴着手套穿着棉鞋。爸爸心疼我,把他退伍时珍藏的羊皮手套拿给我戴,皮棉鞋拿给我穿,又买了毛茸茸的“耳护子”,上放学途中才不会那么辛苦。我步入社会后有时会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享受不到风扇和空调,就用“心理方法”降温,具体就是回忆当年冬天上学时的场景:清晨六点,天还没亮,我就起床了,穿好衣服走到位于院子东侧的厨房,蜂窝煤炉上是妈妈睡觉前就放好的灌满水的烧水壶,此时水是烫的但没沸腾,倒点水出来,从结了冰的水缸舀出冷水兑上用于洗漱,然后从吊在房梁上的“颗篓”(家乡的一种用柳条编织的圆圆的放置粮食的篮子,吊房梁是为了防止老鼠)里拿出两个用面粉、白糖、香油和鸡蛋做成的鸡蛋糕,再冲一碗维维豆奶,边吃边喝,这就是早餐。吃完饭大概就将近六点半了,背上书包,戴上手套、耳护子和帽子,就骑着自行车出发了。车轮在冻得硬梆梆的土地上转,我呼吸着清冷的空气,耳边响起附近煤矿大喇叭播放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和报纸摘要》,路上人不太多,基本是学生、上班的工人和菜贩子,有时候骑车顶风,已经涂了雪花膏的脸也会被吹得疼,我就会想:怎么总是顶风呢?我上学好像没遇到过顺风啊,不如我掉头骑一小段试试不费力的感觉?想完就立刻行动,掉转方向,骑了一百多米,啊,顺风果然很轻松!短暂的享受之后,完事儿还是得再掉头继续顶着寒风骑行。六点五十左右,就能到学校了,经过运动,没那么冷了,就坐在教室等着铃响开始七点钟的早读。有两三次估计是冻傻了犯迷糊,辛辛苦苦骑到学校,手往后背一摸,坏了,书包没带,又得折返回家背书包……这种心理降温的办法有点效果,至少我能回忆起来那种寒冷,让我在热天感受到丝丝的凉意。
小时候不会去在意更不会去研究日历,二十四节气歌也只是会背诵而已,对不上具体哪天,老师教的“一九二九三九四九”的顺口溜更是记不住,所以不知道什么时候冬天能结束。我印象中第二学期开学后不久,当我手上脚上的冻疮开始发痒,就意味着快到冬天结束的时候,心心念念的温暖的春天要到来了。当天气继续变暖走到伏天,我又开始怀念当初讨厌的那个冬天了,就是这么奇怪,一年又一年。长大之后,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有了保暖内衣、电暖气、羽绒服,出门也是开车或者坐车,手脚再也不会长冻疮,在寒冬腊月的清晨推着自行车出家门的那种体验,确实只能在记忆中寻找了。
作者简介:
彭玉峰,男,1984年出生于安徽省淮北市,2006年毕业于燕山大学,目前在深圳机场任职暖通工程师。曾创作散文集《忆·趣》,其中部分篇章发表于公司内刊《鹏城空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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