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远,字继远,明永乐十二年(1414年)出生在琼山府城,是海南第一位尚书郎。他与祖父薛祥被后人称为“祖孙尚书”。一、祖籍无为,落籍琼山
薛远祖父薛祥,字彦祥,明初无为州人。元末随从巢湖俞通海举兵,俞以水军战船千余艘归附朱元璋。元至正十三年(1353年)春,薛祥随朱元璋任水寨管军镇抚,克金陵,攻安庆,下江西,夺庐州;二十二年(1362年)战鄱阳,攻两浙,取姑苏,下中原,屡立战功。明洪武元年(1387年)转任河南漕运。又因善于用兵,谕退众贼,被明太祖朱元璋授以京畿都漕运使,分司淮安,浚河筑堤,自扬州达济南数百里;徭役均平,民无怨言。治淮八年,民受益殊多。及考满还京,皆焚香祝其再来,或肖像祀之。洪武八年(1375年),改天下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以北平重地特授薛祥,三年治行称第一。后为左丞相胡惟庸所恶,劾薛营建官第,骚众扰民,被谪为嘉兴知府。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因谋反罪赐死,薛祥被召为工部尚书。次年,不幸因亲属犯罪受株连被杖死,为毙于明太祖杖刑之下的第一人,天下哀之。父薛能,兄弟四人,因祖坐罪充军海南卫,编置在卫治的前千户所,遂落籍琼州,成为琼山人。薛能恭己不争,尝作“修敬斋”,学士解缙为其作记。
二、历任户、工、兵三部要职
薛远幼年聪慧,敏而好学,宣德十年(1435)以儋州宜伦学中式,正统七年(1442年)壬戌科进士,授官户部主事。景泰初(1450年)升户部郎中。天顺元年(1457年)出使交趾,归京后擢户部右侍郎。不久改任工部侍郎。
天顺五年(1461年)七月间,河南开封府土城被黄河大水冲决,加筑砖城也被冲溃,城中官衙民舍冲毁过半,王府贵族、守官富绅纷纷乘舟驾筏逃离,无法脱险的军民,溺死者众,灾情危重。英宗颁诏命薛远前往治理。薛远亲临灾区,带领军民奋赴险段堵塞决口,抢修民居官廨,抚恤灾民。又奏请蠲免田租,济利于众,民感其恩。次年二月又督开祥符曹家溜,疏导引流,至此河患稍平,劳绩可嘉。不久调还,改调户部。
成化初年(1465年),两广壮、瑶“叛乱”,王朝派兵征讨,薛远奉命总督两广军饷仓场。他与负责转运江西粮饷的江西左布政使翁世资协调变通,就地筹粮,急应军需,少调役夫,减轻负担。薛远善于策划,善于处置纷繁琐杂的军务后勤,深得皇帝嘉许,进为南京兵部尚书,特赐玉带,并参预机务。赞谋朝廷枢要政务,原是阁臣之任,不专属于兵部,自薛远开始,继后遂成制度。
三、敢于直言,不畏权势
薛远敢于直言,不畏权势,为琼籍硬骨头名臣之一。为了加强其特权统治,明王朝设置锦衣卫、东厂等特务机构。成化十三年(1477年)正月,宪宗又增设西厂,以太监汪直为提督。汪直等滥捕无辜,非法凌虐,为廷臣所奏劾,并请撤销西厂。薛远耿介方正,刚强不屈,冒险直言,敢忤权势,为汪党所恶。不久,西厂罢而复置,汪直气焰越凶,对曾劾奏过他的廷臣,肆意报复,薛远而被劾罢免,同遭此难的还有数十人,一时朝野为之震动。薛远虽罢去,但他的风节品德,足为后世所敬仰。至弘治五年(1492年),以建储有功,恩进官阶为荣禄大夫。
四、学识渊博,惠政廉绩
薛远学识渊博,对礼、乐、兵、刑、天文、律历等造诣颇深,尤精于国家典故。在户部任职先后20多年,奏章、行文悉出其手,办事皆有一定法式。唐胄评议他:“沉潜有猷,为善处烦剧而通变就事,在六卿中,多推重他。他对僚属常加训诫,讲惠政廉绩,向奉为楷模。做官50年,食不兼味,家无长物。著有《编正信都芳乐义》七卷等刊行。
五、执政理念
薛远曾经对僚属说过:“事繁则官劳民扰、事节则官省民安”。故对吏治主张:“驭吏严刑以惩,不若先事而发;善革弊,不若无弊可革。”
六、树琼人师表
成化七年(1471年),副使涂棐为树琼师表,颂乡贤勋德,弘扬地方文明教化,特建“表贤亭”于郡城大西门外(俗称四牌楼),以表薛远、邢宥、丘濬、林杰四公。他们四人“皆拜命在一月之内,虽天下望郡亦希,真为海外衣冠胜事。”此外,在府城为薛远立“进士坊”和“祖孙尚书坊”,在儋州为薛远立“尚书坊”等。这些亭坊今已毁废。
七、史书记载
1、《明史·薛祥传》记曰:“子四人,谪琼州,遂为琼山人。”
2、《进士登科录》:“薛远,贯直隶庐州府无为州巢县,军籍,广东省儋州学增广生。”
3、《正德琼台志·人物志·乡举》《万历琼州府志·人物志·乡举》记:“薛远,前所人,由儋州学中。”
《正德琼台志·人物志·进士》记载:“正统壬戌刘俨榜。”《万历琼州府志·人物志·进士》记载:“正统壬戌刘俨榜:前所人,有传。”
《正德琼台志·人物志·名德》记曰:“薛远,字继远,前所人,前工部尚书祥之孙……”《万历琼州府志·人物志·乡贤》记曰:“薛远,字继远,前所人,前工部尚书祥之孙……”
4、《雍正初修大清一统志·琼州府》《乾隆续修大清一统志·琼州府》《嘉庆续修大清一统志·琼州府》均记载:“薛远,字继远,琼山人,正统中进士。以户部郎核逋南畿,督储大同,并著能声。以工部侍郎塞开封决江,且行赈恤。改户部,督两广兵饷。成化中,为南京兵部尚书。汪直讽言官劾之,罢去。”
5、《道光琼州府志·选举志·举人》载:“薛远,江南无为人,海南卫前所籍,儋州宜伦学,进士,史有传。”《道光琼州府志·选举志·进士》载:“薛远,琼山人,户部尚书,有传。”
《道光琼州府志·人物志·名贤》记曰:“薛远,字继远,琼山人。世本无为州人,祖祥,洪武为工部尚书,获罪。父能,坐戌海南卫,遂籍焉……”
八、争议缘由
明清史书皆记载薛远是琼山人,一直没有异议。有史书记载,按理不会引起争议。但是至今还有人因为薛远到底琼山人还是儋州人引起争议。那么,当今争议的源头是什么?因为《正德琼台志·乡举》记:“薛远,前所人,由儋州学中”。
问题在原来两个“前所”。一是附卫前千户所,设在卫治府城(即今琼山府城);一个是儋州前所。有人认为前所最早设在儋州。事实是不是这样呢?薛远的出生地与前所最早设在哪里有没有关呢?
根据《正德琼台志·卷十八·兵防上·兵制》中的今制记载,洪武二年(1369年)……土寇陷儋州,指挥张荣建议立所以镇之,奏准调福建赖正孙收集陈友定军三千。七年(1374年),除官领到卫,添置中、前、后三所。随拨前、后二所于儋、万二州,开设守镇。
《正德琼台志·卷十八·兵署》附卫前千户所条下的描述是:“前千户所,在卫治前右末,洪武七年(1374年)以后,官吏获罪充军者多,又设中左所,十七年(1384年),指挥桑昭建议,改中左为今所。”
从上面的表述来看,儋州“前所”在洪武七年(1374年)设立。而附卫“前千户所”,虽然没有写到具体设立的时间,但从“洪武七年(1374年)以后,官吏获罪充军者多。”可知,附卫“前千户所”应该是在洪武七年(1374年)或更早些设立。
那么,前所最早设在哪里跟薛远的出生地有没有关呢?根据《正德琼台志》《万历琼州府志》记载:洪武二十年(1387年)“儋州前所”改名为“儋州守御千户所”。附卫前千户所自始至终没有更名,也就是说“儋州前所”更名为“守御所”后,还有一个“前所”存在。
自儋州前所改名为儋州守御所起,至薛远明永乐十二年出生(1414年),时间已达27年之久。宣德十年(1435年)中举,正统七年(1442年)进士,时已有55年之久。至记载薛远为“前所人”的《正德琼台志》成书时,时间跨越已有134多年之久。可见,《正德琼台志》记薛远是“前所人”一句中的“前所”,显然是指附卫“前所”,而并非指儋州守御千户所之前的儋州“前所”。
薛远是儋州学生员。《正德琼台志》《万历琼州府志》均有记“前所人,由儋州学中”,进士登科录记“军籍,儋州学增广生”。“儋州学”与“儋州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在历朝琼州府志中,“乡举”的条目下,都是这样记载:
出生地与就读学宫同一个地方的,只记出生地。如:“丘濬,琼山人。”“邢宥,文昌人。”“徐福,万州所人。”“欧阳晖,儋州所人。”“李仁,儋州所人。”……
出生地与就读学宫不同一个地方的,记出生地和学宫。如“薛远,前所人,由儋州学中。”“海宽,左所人,由会同学中。”“海澄,左所人,由定安学中。”“吴言,琼山大摄人,由儋州学中。”“吴鼎,琼山西厢人,由儋州学中”……
由此可知,“前所人,由儋州学中。”这句话的“前所”,毋容置疑,肯定是指附卫“前所”,非指儋州守御所之前的“前所”。况且,明代有充学贡和寄学贡的记载。《正德琼台志》记“寄学贡自陶始”。《康熙琼州府志》有充各州、县学贡的记载。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设有:府学、州学、县学等官办学校,府学、州学、县学生员称为“庠生”,也叫“秀才”。庠生中又分廪生和增生。由公家给以膳食的生员,称廪膳生,简称廪生(相当于现在的公费生)。廪生招生是有定额的,后又于正额之外,增加名额,称为增广生员,简称“增生”。增生是无月米的,地位次于廪生。见《明史·选举志一》。又于额外增取,附于诸生之末,也谓之“附学生员”,简称称“附生”。后凡初入学者皆谓之附生,其岁、科两试等第高者可补为增生、廪生。廪生中食廪年深者可充岁贡。
其实,明清时期的廪、增生,是依体制分流到各州、县学就读的,琼山人不一定在琼山县学就读。如《万历琼州府治·卷十·人物志·乡举》记“陈政:琼山苍原人,由定安学中。沙鹭:琼山博埋人,儋州学中。陈晖,琼山东厢人,昌化学中。吴天挺:定安人,昌化学中……”
由于过去没有普及教育,读书人比较少,各州、县的生员也不平衡,有的多,有的少。而每年招生的名额又有限。因此,要把生员多的州、县调配到生员少的州、县去。这就叫充学贡或叫寄学贡。薛远是儋州学增广生,属于额外增取,无月米,即没有食廪(相当于现在的自费生)。
历史讲年代,地理讲经纬,思维讲逻辑。正如唐崖州设在琼山(即今旧州镇)。唐代李德裕被贬崖州,是贬到琼山,但是,郭沫若先生根据李德裕《登崖州城作》“青山似欲留人住,百匝千转绕郡城”中的诗句,考证李德裕被崖州是在今崖州(即三亚)。他的理由是海南的南部山多且高,北部没有那么多的山。可是崖州(即今三亚)当时叫振州(唐代海南设有五个州:琼州、崖州、万安州、儋州和振州,其中琼州和崖州属于琼山境内,振州在今三亚),这种以诗证史,态度应该更加严谨些为好。
有人为了考证薛远是儋州人,就根据《正德琼台志》上记:“薛远,前所人,由儋州学中,”这句话做文章,认为前所最早设在儋州,又在儋州读书,所以薛远是儋州人。这样的逻辑推理未免太牵强了,根本没有理论作为依据,也不够严密。更有甚者,有人否定《明史》和地方志,说什么《明史》记载错误,《正德琼台志》是琼山人编写的等等。研究历史、考证历史不以历史文献为依据,这与写小说有什么两样?也有人仅以《民国儋州县志》记载薛远是儋州薛官都人为依据,说薛远是儋州人,更是以偏概全,完全抛开了正史和地方志。

考证历史要以正史为准绳,地方志和正史记载有矛盾,应以正史为准,县志与地方志记载有矛盾,以地方志为准,族谱与县志记载有矛盾,以县志为准。这是考证历史必须遵循的法则,要不然历史就要重新改写。
(作者:薛蕃蓁系海口市琼山历史文化研会秘书长,《琼台》会刊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