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湖北房县岁女士口述:岁女士的父亲岁先生是湖北房县地地道道的农民,在2018年2月9日晚,在岁女士们全家一无所知的情况下突然被镇G安带走,说有话要询问。原因是家中后院有从刘某炎山上砍回来的两节杉树,刘某炎已S亡。从那晚被带走后至今,岁女士的父亲一直被J Ya在房县看守suo,至今已有四年之余。G安J关说岁女士的父亲有重大xian 疑。岁女士的父亲被关了两天后,G安Ju的人说岁女士父亲承认了sha人行为。对于这个说法,岁女士并不认同。
岁女士口述:岁女士父亲岁先生因Se嫌Gu意S人zui一案,于2019年2月11日被房县G安Ju.xing事J留,现Ji.Y于房县kan守suo。中Yuan于2019年12月27日作出初6号Xing事附带民事P.jue书,以事实不清,zheng 据不足,P决岁先生无Zui。但是这期间,岁先生仍在被Guan.Ya中,未曾Si放。后来An子被公Su机G.Kang su后,G院程序Wei规发回重Shen。
根据相关条例,如果岁先生在Ya,在宣Pan后应当立即Si放。既然已经对岁女士父亲岁先生无Zui的P决,不应当对其继续予以J.Ya。其父到现在一直被G.ya着,直到2021年12月24日,当事人再次收到F院二次P处无期的P.ju书,岁女生和家人不能接受。即使目前An件程序仍在继续进行中,但是从维护岁先生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不宜再继续对其予以J.Ya。并且一S Pan jue 无zui,二次改p无期,仅凭口gong,这有失G信力,对于F院改p无期这更让岁女生和家人无法接受。
岁女士口述:公S.J关认定岁先生构成故意S人Zui的主要证Ju系以岁先生的G述为依托,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任何直接zheng 据可以证实岁先生实施了S人行为。原一S到今天的T.Shen过程中,岁先生一直否认其实施了S人行为。因此其此前做出的相关Gong述变得不确定,不能直接作为本An的定An证Ju予以采信。并且G述中,也存在诸多矛盾之处。岁先生的G述无法作为本an定an证J予以采信。1)没有全程同步录音录像,2)岁先生被外提j受shen问,无任何外提手Xu,3)提Shen人员与在xun问笔lu上签字的提Shen人员不一致。岁女说在T Shen中,亲耳听到其父说在p出suo提取口gong的那几天,父亲三天三夜没有得睡觉,脚都冻Zhong了。
岁女士口述:岁先生的供述前后反复,自相矛盾,岁女士表示有理由质疑口Gong的真实性。1)是否实施S人行为,Zhen查阶段的供述一直存在反复;2)岁先生为何用刀kan被hai人存在矛盾供述,前期供述“因为怕被hai人缓过劲来还要伤害我,我就先下手为强”,后期供述为“被hai人拿着kan柴刀直接朝我kan过来,我把刀抢过去kan了他”;3)是否把竹子捆好盖住S体,前期供述,用捆好的竹子盖住S体,后期否认实施了该行为;4)是否携带工具上山扛树,前期供述没有携带,后期又供述携带了钢丝绳、kan柴刀上山;5)用木棍Da的什么部位,前期供述Da的脑部,后期供述Da的后背;6)S人之后去向,前期供述在现场呆坐着,后期供述在苞谷地里面睡觉。岁先生的供述存在不断反复,相互矛盾之处,无法直接予以确认案件事实本身。
岁女士口述:其父岁先生的供述与zheng 人证.言之间相互矛盾。1)关于盖在被hai人身上的衣服。岁先生供述系“紫色朝外,白色朝内”,而zheng 人刘某、王某的证.言证实,An发现场的衣服为“白色朝外,紫色朝内”。该关键细节处存在矛盾。
2)是否在路上遇到相关人员。岁先生供述多次提到未遇到相关人员,但是zheng 人刘大某与饶治某的证.言表明他们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遇到了岁先生,并且和岁先生打招呼。(刘大某与饶治某无法相互证实彼此遇到岁先生)
岁女士口述:其父岁先生的供述与F医鉴Jan定结论相矛盾。如果按照岁先生的供述中提到的其实施S人行为的相关情节,其所穿着的衣物、鞋子等均应当能够检测到被hai人的生物痕迹,现场遗留的kan柴刀等也应当可以检测到岁先生的生物痕迹。180号鉴定意见中,并没有从相关物品中提取到岁先生的任何生物痕迹,也未在岁先生的相关衣物上提取到任何被hai人生物痕迹。而这显然是无法成立的。
岁女士口述:本案间接zheng 据无法形成完整的zheng 据链,证实其父岁先生实施了故意S人的行为。根据相关F律法规:没有直接zheng 据,但间接zheng 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zui:(1)zheng 据已经查证属实;(2)zheng 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3)全anzheng 据形成完整的zheng 据链;(4)根据zheng 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5)运用zheng 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岁先生的gong述不能作为本案的定anzheng 据予以采信,也就是说本an唯一的直接zheng 据不存在了,而其他的相关证ju--zheng 人证.言、鉴定意见、现场kan验检查笔录、辨认笔录等均无法形成完整的zheng 据链条,指证岁先生实施了s人行为。本案的间接zheng 据只能证实被H人刘万某存在被S害的可能性,岁先生曾经在刘万某的山上砍伐了杉树,除此之外,无法证实其他内容。根据上述zheng 据得出的推论也不具有唯一性。
岁女士口述:其父同监室室友徐某、解天某、余志某的证.言不可信。被调查的三位本就在同一监室,前述两位已经无法排除在被调查的过程中互相串供,第三位一样无法排除这种可能性。因此他们的证.言从取得形式来看,违背了Xing事S讼F的程序性规定,取得程序Wei法,不得作为An件zheng 据予以认定。
岁女士口述:关于物证kan柴D的问题。公Su。J关在Kang诉书中认为,因为岁先生实施了S人行为,所以其才知晓kan柴D系被Hai人刘万某所有。这种观点是不成立的。
岁女士口述:关于痕迹jian定和zheng 人饶治某、六大某的证.言证实岁先生到过案发现场的问题。首先,对于偷树的问题,其父岁先生并未否认,因此从其家里检测的树木与案发现场的树木一致,这并没有问题。其次,zheng 人证.言仅仅证实其见过岁先生,但是岁先生做了什么,其并不能证实。同时,岁先生是否出现在案发现场其也无从证实,是否绕路去了别的地方,抑或是直接又回去了,zheng 人都无法证实。
岁女士口述:关于被H人刘万某最后被人看见的时间问题。首先,zheng 人施良某并未见过刘万某,其只能证实2月6日给被H人打过电话,但是没有人接听。zheng 人刘代某的证.言中,很清楚地证实其对于时间并没有清晰的记忆,由此不能将其关于时间的陈述直接认定为系最后见到被H人刘万某的时间,并据此推断被H人的死亡时间。通过上述论证,公S。Ji关据以认定其父岁先生构成故意S人zui的间接zheng 据中,每组zheng 据之间尚未排除合理怀疑,zheng 据与zheng 据之间无法相互印证。故本案间接zheng 据无法证实岁先生实施了故意S人行为。
岁女士口述:本案被hai人的死亡时间并未查明。本an的F医Jian定报告中,jian定意见仅仅只对被H人的死亡原因进行了jian定,出具了相关jian定意见,但是并未对被H人的S亡时间予以确定。关于S亡时间,均系zheng 人口述,进而进行拼凑。zheng 人证.言中,很显然,大部分人对于时间记得并不清楚,都属于模棱两可的状态,不排除在一定提示下,做出了统一的时间供述。而这一两天的差距,实则关系到是否存在yuan枉岁先生的重大可能性。
岁女士口述:整个An发现场没有提取到任何岁先生的痕迹,岁先生衣物上没有丝毫被hai人的痕迹,这与用kan柴D。S人必有血迹的情况不吻合。如果认定被hai人系被砍柴刀砍死,遭受如此重大打击,那么,作An现场、S者以及作An人的身上必然有大量血迹。然而奇怪的是,在这个“S人”案件中,岁先生身上没有查到任何被H人的血迹,整个An发现场也没有查到岁先生的任何蛛丝马迹,这一点着实与常理相Wei背。
岁女士口述:按照公S。机G的逻辑,本An岁先生的S人动机系因为两根杉树,而恰巧,这两根杉树又成了锁定岁先生为嫌yi人的关键性zheng 据。若岁先生系为了两根杉树S人,那么为何没有将两根杉树带走,而是将杉树留在案发现场。若说其因为实施了S人行为,一时紧张慌乱才没有考虑这么多,那么回家后其淡定自若地与家人相处,又如何解释,这是两个相互矛盾的点。
岁女士口述:其父在J Ya期间,公An机G曾对其父亲做过智力检测,其父岁先生属于边缘智力人群,在智商如此低下的情况下,其不可能心思缜密,思虑周全的在杀人之后,彻底的清理现场遗留痕迹。同时,公S机G提供的证.言也表明,岁先生在An发后并未清洗过An发当天穿着的衣物及其鞋子,这一点也印证了岁先生不可能实施了清理现场痕迹的工作,使得现场完全检测不到与其相关的痕迹。jing方介入调C之后,丝毫没有去An发现场打探消息的行为,这些异常的行为显然都是有违常理。本An诸多疑点,没有其他zheng 据之间相互印证。
我们理解岁女士的遭遇,对于其父的An件,这不仅仅关于一个一辈子的大事,而是一个家庭的的大事,所以,只有口gong是定zui显然不严谨,还需要有扎实的zheng 据,完整的zheng 据链,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调查此事,做出xuan告岁先生无zui的P决。W护si F公正,维护岁先生的合法权益。
法律链接:
《刑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zheng 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zheng 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zheng 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zheng 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zheng 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zheng 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zheng 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xian 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zheng 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zheng 据应当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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