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忠诚论
文/郑超文
天下之治,以民为先,所谓“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也,今中国之民,生齿日繁,几不下十数亿余,说者谓民数之众,至今日而极盛,向来所未有也。民数见增,则纷争见长。故自建国始,公安者,为国之重器。一国安危,半系于此,而欲籍之以安天下者,首重忠诚。夫忠诚者,公安事业之枢机也!
或曰:非忠无以求进,非诚无以谋徙?曰:非忠者以禄为上,非诚者以己为先,大凡无忠无诚,往往以利为朋,而非以道为朋,况若为民乎?此自然之理也。故曰:弊在无忠,害在无诚。
中国警察之制,始于北洋袁氏慰廷,其设巡警分局,以代保甲团练,乃欲以之署理直隶。然治天下者,当立其本而不徒整顿乎末,当根乎内而不徒恢张于外,当规于大而不徒驰鹜乎小。袁之警察,形似泰西,内为封建,不重忠而崇利,不求律而枉法,不为公而谋私,不欲为民而视民草芥。民心既失,虽盛亦蹶,以警欺民,徒教戕民之变。是故衅于勇而啬于祸,徒贻忧之。然袁之所欲,其本无非,而有所谋未如所期者,盖不以恢弘忠志之气;忠志不扬,警风不振,逞论署理一地乎?终祸起于萧墙矣。
古语有云:穷则变,变则通。乃天下之事未有久不变者。警察之制,亦延时而变,至今百五十年而体系渐丰矣。今我中国警察,前程浩浩,后顾茫茫,上承法制,下定泱泱,其进步未可量也,述其缘由,尽三五言辞亦难备矣,广而言之,却有“警魂”二字。军有军魂,警有警魂。若问警魂为何?曰;其大而刚,以无畏为锋,以清廉为锷,以忠志为脊,以毅力为镡,以细心为夹,包以勇气,裹以机敏,绕以公正,带以严明,制以法律,论以刑德,此为中华之忠诚警魂也。
为至此,公安院校之重自不言而喻也。古人曰:人起于微末,祸渐于萧墙。百十万公安学子,于微末时即受“忠诚”思潮之引流,时刻牢记入警之初衷,未敢失却忧民之心,以四年之时光锻造忠志,知行合一,待日后,常怀初心,自可防微杜渐,肃我警风。
然教育之法,仍需思量。顾改革而今不过数十年余,观体制内外,不法者未缺,其机心之重未可称也,却非正途,或为蝇营狗苟之辈。余常思量,党的呼吁时响于耳,法网严密高悬青天,何有此多铤而走险之人?实难明也。至尝读朱子理学,方渐有所获。
人之欲,生而有之。欲起则心贪,心贪则不法。故朱子曰:存天理,灭人欲!理学以此为核,束官绅于既定之框架,以外儒之道纳法家之益,重塑普世价值,则士皆以气节自奋矣。士既习端,将见尚气节,懋廉耻,敦品行,是故有宋一朝,士大夫之清正可称历代之最也!]
公安忠诚教育,不宜空谈以泛言,不应拒法以威吓,以实为例,纳正道之言,谏不平之事,以塑公安学警优良作风,造青年学子黔首之心,待能思知足以自谏,知思止以安人,思谦冲而自牧,思正身以黜恶,“人民公安为人民”之事则不思而可自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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