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去人归来,万物复苏终有时!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不断优化调整,洛宁往日的喧嚣、活力和烟火气正在逐步恢复。道路交通秩序逐渐向常态好转,群众对交通出行以及各项交管业务的需求,也会集中释放。交通秩序作为社会秩序的基础和根本,尤显重要,即日起,洛宁交警恢复常态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全力服务出行、保障交通安全。
一、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即日起,我队将在辖区国省道、城区主要路口、各镇街重点路口路段设立执勤点,不间断查处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严厉整治城区交通秩序
严厉查处城区道路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走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三、严厉查处电动三轮车、农用车载人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加强各镇街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和事故易发路段的安全监管,严查电动三轮车、 农用车违法载人上路、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四、严厉整治货车超限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发现超限超载车辆,一律严查、严控、严处。
五、全面恢复车驾管窗口线下业务
驾驶人业务办理地址:洛宁县行政服务大厅;
车辆业务、及违法处理业务办理地址:洛宁县交警大队院内;
洛宁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于下周一(12月12日)恢复;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守护大家出行安全、有序,是我们洛宁交警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也离不开大家的文明参与、共同努力。我们向大家发出倡议:自觉守法出行,不酒后驾驶、不超速、不超员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闯禁行、不飙车、不“炸街”;非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不逆行、不上高架路,不越线停车;行人不乱穿道路、不翻越护栏;机动车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车辆按位有序停放。
洛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