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贾瑞风 谭志芳 通讯员 高磊)近日,鸡泽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时查询、冻结被执行人田某的微信财付通账户、支付宝账户,迫使其主动向法院履行了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使申请执行人董某的合法权益及时得以维护。
田某因拖欠董某的合同款项,被董某诉至鸡泽法院,该院经审理,判决田某向董某给付拖欠的合同欠款40000元。判决生效后,田某一直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董某于2022年8月向鸡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及时对田某提起网络查控,希望能在其名下银行账户上有所突破。但根据查询反馈结果,田某名下的金融账户内存款所剩无几,无法执行。执行法官分析,田某系90后的“年轻人”,日常生活中肯定会较多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进行交易。于是就将目光对准了其名下的互联网银行查询信息,及时冻结了田某的微信财付通账户和支付宝账户。执行法官希望通过这一执行措施,限制田某的支付及出行,促使其履行判决义务。果然,田某因网络支付、扫描支付等功能无法使用,致使自己支付受限、出行受阻,影响了正常生活,迫使其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通过执行法官的劝说,自动履行了全部欠款。本案得以圆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