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失信处处受限,主动履行天地方宽
——鸡泽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本网讯(贾瑞风 谭志芳 通讯员 高磊) 2022年11月18日,鸡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一被执行人的电话:“我是张某,我与申请执行人孙某有一件租赁合同纠纷案,因法院把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我入党了,我已经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见面协商了,我们达成一致意见,我分四次将欠款全部偿还完毕。申请执行人也同意把我的“黑名单”去掉,我们下周一一块儿到法院,希望法院能把我的‘黑名单'撤下来。”
申请人孙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鸡泽法院于2022年7月立案,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依法冻结了张某的金融帐户等采取了多种执行措施,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过程中该院对采取了拘留措施。但张某以无能力偿还为由,始终未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鸡泽法院将张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其高消费,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2022年11月21日,被执行人张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部分案款,并与申请执行人就剩余欠款达成和解协议。经申请执行人同意,鸡泽法院依法将张某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屏蔽,该案以当事人双方和解的方式结案。